【导语】事故处理心得体会怎么写好?本文精选了3篇优秀的处理心得体会范文范文,都是标准的书写参考模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事故处理心得体会,仅供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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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幼儿园安全事故处理与预防培训心得体会
8月11日在康成幼儿园举办了密水去全体幼儿教师安全教育知识培训。在这次培训活动中邀请了4名骨干教师讲解,她们分别从防水、防火、防电、防溺水、防暴力、交通安全、防食物中毒等方面逐一举例进行了讲解。通过这次培训,我受益颇多。
张园长讲“强化安全意识,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她还讲了幼儿园一日活动中的安全细则,其中有进出活动室教师要随手关门;不要将桌子、椅子、床放在靠窗口的地方;注意保护幼儿,随时清点人数;要防止陌生人接走幼儿等等。
在幼儿园工作中,吕园长总是跟我们强调,要把幼儿的安全放在首位。我们都知道幼儿的安全是最重要的,可是怎样保护幼儿的安全呢?通过今天的学习,我知道要想保护幼儿的安全,首先要教给幼儿有关安全的知识,为幼儿形成安全意识,其次需要老师和家长的大力配合,保障幼儿的安全。
结合我们幼儿园的工作经验我把本次培训中学到的知识用于下列几个方面:
一、每天都有固定的时间学习《不懂安全的大灰狼》这本故事书,通过故事让幼儿学习安全知识,培养幼儿的安全意识。
二、教师和家长每天都要对幼儿的书包进行检查,杜绝幼儿将危险物品带入幼儿园。
三、在幼儿一日活动中,仔细关注每一名幼儿,注意观察幼儿的表情,及时发现问题进行解决,保障每一名幼儿的人身安全。
四、组织幼儿活动时,要教育幼儿有序排队,做到不推、不抢、不跑、不挤,懂得谦让,防止幼儿的人身受到伤害。
五、幼儿离园时,要保证幼儿的安全,亲手将幼儿交到家长的手中,对于不认识的人来接幼儿,一定要征得幼儿家长的同意才能放幼儿离园。
总之,幼儿园的工作是琐碎的,需要每一名幼儿教师有一双善于发现问题的眼睛,及时的解决问题,保证幼儿的安全。一定牢记这一句话“把安全工作,放在心坎上!捏在手心里!记在脑子里!落在行动上!
【第2篇】《幼儿意外事故预防与处理》培训心得体会
《幼儿意外事故预防与处理》培训心得体会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心得体会,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到底应如何写心得体会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幼儿意外事故预防与处理》培训心得体会,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10月28日海南省机关幼儿园的和卓医生给我们进行了《幼儿意外事故的预防与处理》的讲座,通过这次讲座,我感知颇深,使我对安全知识有了更深的了解。和卓医生的讲座主要分为两大部分:
一、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何医生在讲座中举了很多实例,利用很多幼儿园内发生过的一些安全事故,使我再一次深刻地认识到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尤其是其中一个案例让我印象深刻:家长隐瞒病情,孩子在幼儿园瞬间发病,老师手足无措,差点错过治疗的最佳时间。这个案例使我深受震撼。何医生的这个案例给我们敲了一个警钟,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除了要加强晨午检工作外,还要与家长做好沟通,让家长明白隐瞒病情的`危害,这样能帮助老师了解每位幼儿的身体状况,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幼儿园常规事故的发生与处理。
作为一个幼儿园教师,首先要有爱,因为爱能产生责任感,有了责任感才能小心谨慎地注意和关心任何与孩子安全相关的事物,细心周到地处理孩子的问题。我个人的感受就是,从教时间越长,就越小心翼翼。这应该不是坏事,它促使我时刻对于可能发生的危险状况有所警惕并预先加以防范,提醒我始终把幼儿安全放在首位。其次,作为幼儿教师要了解幼儿意外伤害发生的要素是哪些,才能有针对性地加以防范。作为一名有责任心的幼儿教师,应该是充分地了解幼儿意外产生的一些相关知识,在保证幼儿安全的情况下,仍能提供给他们最大的游戏和学习空间,而不是以安全为借口而限制孩子。最后,事故发生了要有处理对策,要主动联系家长,一起去医院,做好家长安抚工作。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正确认识和对待幼儿园安全问题,用专业的关爱和不懈的安全教育,来最大限度地保护孩子稚嫩的身体不受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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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三加强对交通事故处理中的影响工作心得
三加强对交通事故处理中的影响工作心得
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常常会遇到群众由于各种不同原因对交警部门或个别事故处理民警的执法行为进行投诉和信访。在这些投诉或信访问题中,有正当的维权,也有无理的缠闹。合理的诉求与不合理的纠缠,形成一定的矛盾,使接访处理工作面临巨大的压力。在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过程中,确保依法规范处理事故,尽量减少和避免群众的信访和投诉,是当前“正规化”建设中的首要任务。近期,很有幸参加了全省交通事故处理中级培训班,针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容易引起投诉和信访的问题,结合我省高管支队交通事故处理的实际情况,本人简单的进行了梳理摆析,供大家思考。
一、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容易引起投诉和信访的原因。
一是事故现场处置不及时。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出于抢救伤者,保护现场、防止肇事者逃逸等目的,要求交警部门尽赶赴现场。但由于警力、车辆装备、值班备勤、接处警衔接等问题,不能及时赶赴现场处置,延误了对事故现场勘查、调查的最佳时机,以及民警勘查不仔细、取证不认真,做出事故认定后,当事人不满投诉。
二是处理事故不规范。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调查取证不深入,证据材料不全面,民警对检查鉴定重视程度不够,对检验鉴定结果未研究论证,造成重新申请。对视当事人的.权力和义务告知不全面、不及时,不耐心听当事人辩解,未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和调解劝说工作。或拖延事故责任论定,超期限扣留肇事车辆等等,因而引起当事人的投诉。
三是事故责任认定缺乏透明度。在做出事故责任认定宣布时,未能向事故各方讲清事故责任的相关证据、对事故认定的依据和理由不能对事故当事人各方进行认真解释、对取证不全,事故责任认定存在纠纷的问题有推委敷衍现象,从而使当事人怀疑有“暗箱操作”,认为交警处理事故不公正,引起投诉和不满。
四是逃逸事故案件久侦不破。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逸事故立案侦察,但由于受人力、装备、日常事务等客观因素影响,案件一时无法侦破,使死(伤)者一方损失得不到及时赔偿,上访投诉警方办案不力。
五是事故处理中,其他部门收取的施救费、抢救费、赔偿交通设施损坏费,特别是一些无法得到保险的估价费、停车费等费用,事故承办民警由于没有做好解释,当事人认为太贵或不合理而不肯交,导致事故没有了结,使当事人产生有“权钱交易”的怀疑,引起不满而投诉。
六是久拖不决的事故案件没有及时有效处理,特别是追究刑事责任附带民事的案件,由于交警部门处理的意见与检察院、法院在环节上衔接不够,存在异议和分歧,信访者找到最初受理的交巡警部门纠缠,甚至投诉上访。
七是民警在接待群众时态度不端正,形象不佳,工作方法简单,缺乏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缺少处理和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简单一句“你不服找上面”或者“去法院解决”。使当事人感觉办案民警不重视他们的问题和利益,用“踢皮球”的方式敷衍,本来就矛盾的心里更加不满,引起上访投诉。
八是法制宣传教育不到位。由于当事人受教育的层次不一样,个人素质也不同,有的缺乏法律知识,有的甚至是法盲,为达到交警部门采用“强制措施”满足其赔偿或个人其他目的,采取“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不正常心态违法上访。
二、“三加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处理中的投诉和信访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执法意识。在通事故处理中容易引起群众投诉、信访的原因,最主要的是由于群众对我们交警部门不满而造成的,其中有当事人对交警执法行为的不理解甚至是误解,但在实际工作中,客观存在一些诸如为民服务意识淡薄,执法意识不强等问题,给当事人提供了上访的空间。因此,紧紧抓住事故处理工作中的多发性、易发性问题,从源头管理、基础建设、制度落实三个方面着手,确保事故处理人员能够严格、公平、公正、文明地处理每起事故,不发生或少发生信访问题。
二是加强依法办案,提高执法水平。交通事故处理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对当事双方都有着重要影响。因此,必须严格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开展执法。一方面,狠抓事故处理规范,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民警业务素质和办案质量,保障、保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加强执法监督,增强事故处理的透明度,防止不按规定接处警、超期扣留车辆、违反程序办案,办人情案、关系案。
三是加强法制教育,开展《信访条例》宣传。交通事故中的信访问题,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群众法律知识欠缺,对信访缺乏了解等原因造成的。只要我们主动用《交通安全法》、《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信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耐心的解释和答复,使他们懂得如何正确行使好权利,履行好义务,就能够引导他们对不合理诉求自觉撤访息诉,从而避免一些不必要的信访。
总之,出现信访并不意味着全是坏事,有些我们在执法工作中容易忽视的细节、细小问题,有时通过信访可以及时反映出来,我们应该正确对待信访,依法认真处置,使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因此,对于每一起信访问题,我们都要认真对待,积极处置,而不能消极对待,甚至压制、隐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