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倾洒而入所有的字里行间。从清晨的第一缕晨曦,到黑夜来临的最后一抹晚霞;从春天的阳光唤醒每一个生物,到冬天的阳光温暖草原的每一处。屠格涅夫笔下的阳光,总是饱蘸着浓浓的诗意。
一个人,拥有此生此世是不够的,他还应该拥有诗意的世界。而从美人梅奇河来的卡西扬便是这样一个人。
在他出场之前,阳光便像流水般迸出——“在阳光普照的院子的正中央,在所谓最向阳的地方,有一个人脸向着地,用上衣蒙着头,躺在那里”,“阳光穿过破旧的屋檐上狭小的洞眼流注下来”。
他过着一种极尽简陋且原始的生活:渴了,便喝一口泉水;累了,便瘫在那辆蹩脚的小马车旁边,伴同他的是一匹套着破烂马具的瘦小的马。他热爱大自然的一切,会模仿鸟儿们的叫声,同它们相互呼应,乐于倾听云雀的歌声,并接唱它的歌;他反对杀生,并认为杀死它们都是罪过,应该让它们活在世界上直到它们寿终;他会医病,但却相信人的命运是生下来就注定的……在村子里,所有人都视他为“异类”“跳蚤”,然而阳光却依旧没有偏颇地照耀着他。他说:“太阳照着你,上帝也更加清楚地看得见你,唱起歌来也和谐些”;他赞叹树林中的温暖:“多么好的太阳!多么好的恩赐,上帝啊!树林里多么温暖!”他想念美人梅奇河上曾经对他格外宽容的阳光,他将之视为自由。
在极尽贫乏的物质生活条件下,他却将自己的生活过成了一首诗,一首写给大自然的诗。他将自己放在与树木鱼虫等同的地位,将自己看作是大自然的一份子而不是征服者。正如利奥波德所说所宣扬的“土地伦理学”,是要把人类在共同体中以征服者的面目出现的角色,变成这个共同体中的平等的一员和公民。
而或许,卡西扬便做到了这一点,他用自己的生命,谱写了一首独属于这份阳光的诗歌。
本文作者:褚淑贞(微信公众号:语文的那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