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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读后感(8篇)

发布时间:2022-07-27 20:10:01 查看人数:38

【导语】喜欢读后感怎么写好?本文精选了8篇优秀的喜欢读后感范文,都是标准的书写参考模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喜欢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喜欢读后感

【第1篇】《水浒传》读后感500字:我喜欢看书

《水浒传》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今年暑假,也播出了《新水浒传》,暑假里,我也看了《水浒传》。《水浒传》主要讲了以宋江为首的108人,在梁山结义,等待朝廷招安,后又为朝廷效力的整个过程。虽然好多故事我还无法理解,可是第一次看这本书,就让我喜欢上了。

水浒传中,我最喜欢像黑旋风李逵、花和尚鲁智深、行者武松一类的人,他们力大无穷,武功高强。我最喜欢的章节是108人结义的那一章,那一张108人来了个大集合真是够爽的。我觉得这水浒传里一首一首的诗写得很生动,把人物外貌、场景都描写的很透彻了。只要一看这短诗,就似乎看到了当时的场景。

读了水浒传让我觉得贪官、腐败把宋朝给毁灭了,像蔡太师还有昏庸无能宋徽宗,他们就是贪官。我觉得像方腊这样的农民起义军才是正确的,抗击腐败打击贪官。水浒传一书讲的就是两个字,一个“忠”,一个“义”,梁山泊上的好汉都效忠于宋江,都愿意为宋江两肋插刀的。读了水浒传,让我联想到了我们现在社会,现在也有许多贪官,接受贿赂。这种可耻的行为是人人都不喜欢的,这不就像高俅、蔡太师他们这一类人吗?

水浒传里也有一些陷害的案子,像林冲本来是去和高太尉比刀法的,但却被陷害要谋杀太尉,被发配到了别的地方;水浒传里的人物都是热情豪迈的,对人对事都很慷慨激昂,而我们现在的社会都冷漠化了。虽然做好事会被人误会,可是如果碰到有人需要帮助,我想我一定会帮助别人,做好事是每个小学生应该做的。

看了水浒传,给我了很多启发,也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好书就像好老师,带领我成长,我喜欢看书。

《水浒传》读后感500字:我喜欢看书

【第2篇】《为什么学生不喜欢上学》读后感

《为什么学生不喜欢上学》读后感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为什么学生不喜欢上学》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什么学生不喜欢上学?》一书,是美国弗吉尼亚大学心理学教授威林厄姆的重要着作,是一本深受学生和教师欢迎的教育心理学着作。书中的许多观点新颖而深刻,最近,我读了这本书,感受颇多。

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他认为,教学和其他任何复杂的认知技能一样,必须通过练习得以提高。只有当这种练习掌握到能程序化时,我们的思考才有效率。这一点,好像很符合我们目前正在实施的教育观点,好像给题海战术提供了一个理论支持哦!这不像是来自美国的观点。但仅是好像而已啊!丹尼尔教授其实想告诉我们的是练习是很重要的,但要提高练习的效率,一是要反馈,只有及时反馈,才能提高练习的质量;二是要花些时间在非目标任务上,以提高完成目标任务的能力。比如,我们要想当一名优秀的教师,就不能只是完成备课、上课、批改作业,我们还要不断地学习,广博地阅读,经常观摩和被观摩课堂、与其他认研讨等等,提高自己的执教能力;三是练习得分段练习,时常温故知新,避免突击,让练习的内容成为长期记忆印刻在脑海里,而不是突击短暂储存。这也从另一角度说明了为什么突击大量做题可能考个好成绩,但考完就内容全还给老师的原因之一。

不是每件事情都需要无限度地练习的。那么,如何通过有效途径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对此,我结合英语教学实践经验和我校“三主合一”“新三好”(少讲比多讲好,精讲更好;多练比少练好,精练更好;合作比单干好,同心更好)谈谈自己的看法。

练什么

一、精选精讲习题、自主学习。我们应在教学中从学生实际情况出发,针对学生的阶段性学习需要,选择有代表性的习题。另外平时考试中学生得分率较低的题应多加练习。比如说英语作文部分,学生因为不会用英语思考,所以写出的文章汉语化,现在学生手里的模拟题很多,每篇作文都做也是不可能的,我在教学生时把各种体裁的范文给学生看,教给他们不同的体裁,该如何去写。学生的能力也就一天一天培养起来了。

二、 教师应重视分析归纳,做精辟讲解,解答学生疑难问题,以使学生的知识系统得以条分缕析。学生应重视做错的题目,弄清做错的原因,理解正确的答案,甚至读熟或背诵正确答案的依据,以使错误的思维得到有效地纠正,并培养正确的英语思维。

三、根据现有的教学资源,设计丰富的教学内容帮助学生提高综合能力。例如,利用英语周报,我们就可以根据不同版面的丰富内容设计不同的训练项目。读报完成相关的阅读理解题对学生进行阅读训练;要求学生读报之后进行简单归纳或把短文改编成小品对学生进行口头表达的训练;要求学生写读后感对学生进行写作的训练。另外,作业的布置除必要的习题外也应该尽可能与实际生活相关联。

怎么练

没有必要把关于一个概念的所有练习集中在很短的一段时间内完成。事实上,分散练习是有道理的。分散练习后记忆会更持久,而且,学生有更多的时间思考如何将学到的东西加以应用。如果所有的练习都集中在一起,学生会猜想遇到的每一个问题都一定和要练习的主旨有关。如果给学生一道一星期、一个月甚至三个月前的题目,他们就要好好想想该如何解决,以及哪些已有的知识可能会有帮助了。

一切智慧的根源都在于记忆。记忆的原理是随时间变化的,在学习后的几天内遗忘的速度非常的快。但过了一星期后遗忘速度便趋缓了。因此记忆的关键便在最容易遗忘的那几天里巩固复习。选择最佳的时间段进行记忆,由于每个人的情况不同而无法作一个绝对的定论。但是掌握好时间安排是提高记忆能力永远不变的真理。为了同遗忘作斗争,正确安排复习时间便是选择最佳学习时间段了。

一、及时复习。把识记过的材料再拿来识记,使之巩固。其生理基础是对暂时神经联系不断强化,使它的痕迹进一步巩固。由于遗忘是先快后慢的,因此复习必须及时,要在遗忘尚未大规模开始前进行。

二、在时间和量上合理安排复习。实验证明:相对集中一段时间学习同一内容,记忆效果好。但也要适当分散,因为复习时间过于集中容易发生干扰;过于分散容易发生遗忘。

三、交替地分配时间学习也可以提高记忆。科学实验证明:用相等频率的电脉冲刺激脑神经细胞,反应敏捷,可是一旦反复刺激时间过长,神经细胞的反应便消失了。休息一段时间后,反应得以恢复。人的记忆也是如此。法国科学家居里夫人就曾说过:“我同时读几种书,因为专研究一种东西会使我的宝贵的头脑疲倦。”因此我们必须“分配交替”地进行记忆。

基本技能是需要练习直到熟练掌握的技能,但这并不代表学生不能在更高阶的环境中练习它。自动化需要很多练习,聪明的办法是既分散练习的时间,又分散练习的`环境。尽量多设计有创意的方法来练习最关键的技巧,同时让学生在更高阶的环境中学到基本技能。

一、课堂情境教学

高中学生的多数时间是在学校度过,其中课堂是他们接触英语的主要途径,所以在课堂中教师要通过创设多样的情景,激发学生的兴趣,使他们形成英语思维习惯。自20xx年起,湖南省开始使用《牛津高中英语》———advance with english。此套教材是从学习者的角度设计的。教材中所有内容是以全英文呈现地,所选择的语言材料贴近时代、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具有鲜明的时代气息。在课本的任意一个环节,学生都有机会接触真实、地道的英语,这样的安排为学生提供了一定的语言环境,而课程内容的生活化,也要求我们在教学过程中要与现实生活相结合;在现阶段,课堂教学还是主要的教学途径。在这一特定的条件下,要做到教学的生活化,就得依靠情境教学。根据课程内容,创设一场场富有生活气息的场景和氛围,营造各种问题情境,让学生在这些贴近生活的情境中,去感受、去观察、去思考,从而获取知识和技能。结合《牛津高中英语》的结构特点,通过直观情景的创设,教室环境的营造,现代化电教手段创设活动情境。运用情境教学法可以较好的运用教材来激发学生的积极性,提高学生的参与度,真正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

二、校园情境的创设

在校园中,课堂外,充分利用我校的教学资源,创设一个真实的大的语言环境,拓展和延伸学生学习英语的时间和空间。如:英语角,英美文化讲座等。

正如书中所写的那样,教育是将历代累积起来的智慧传递给孩子,我们充满热情地相信它的重要性,因为我们知道它可以让每个孩子拥有更好的生活,这也是我们所有人受益的一件事。教育使人聪明,聪明的人可以使教育更美好!

《为什么学生不喜欢上学》读后感

【第3篇】我喜欢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老人与海读后感

编者按:《老人与海》是海明威的巅峰之作,曾获得过让许多人都梦寐以求的诺贝尔文学奖,这本书让人受益匪浅。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篇我喜欢海明威的《老人与海》。

我喜欢海明威的《老人与海》

张释亓

俗话说的好“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从小就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类型的书。每本书我都要反复地看上两三次,每读一次都会有更深的感受,也觉得自己离作者的心更近了。其中海明威的《老人与海》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海明威是美国著名作家,《老人与海》是他的巅峰之作,曾获得过让许多人都梦寐以求的诺贝尔文学奖,他还是文坛硬汉,更是反法西斯斗士,这也是我喜欢他的原因之一。

我喜欢海明威,更喜欢他笔下的这个故事。《老人与海》讲的是一位名叫“圣地亚哥”的老渔夫在茫茫大海上,经历了84次的空手而归后的又一次出海的故事,圣地亚哥这次出海,他拼尽全力耗费了两天两夜的时间,捕了一条超级大的马林鱼,可就在返航的途中,却不幸的被一群鲨鱼袭击了。为了保护自己的劳动果实,他展开了与群鲨的生死搏斗,他拼尽最后一丝力量都没有退缩。最终,马林鱼被鲨鱼群吃的只剩下一架残骨,他筋疲力尽地拖着这条18英寸的鱼骨架回家了。老人用他强大的精神力量谱写了一曲不败的神话。

经历了84次的一无所获,但他仍然坚持出海,这是何等的毅力!面对一群饥饿的鲨鱼,他宁死也不愿放弃,而是不屈不挠的斗争到底,这是何等的勇气!正如这句话所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被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这就是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的原因。

海明威笔下的“圣地亚哥”精神,深深地震撼了我的心灵。让我明白了坚持就能成功,放弃就注定失败,而每一次的成功都需要自己迎难而上。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那颗向失败低下的头。我要将这种精神时时放在心里,在今后的生活和学习中用来鞭策和勉励自己,让自己学会在困难面前不屈服不放弃。

一本好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一本好书是我们的心灵鸡汤,我们应该多读书,读好书,让好书伴随我们一生。

公众号:二十小学语文天地

我喜欢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老人与海读后感

【第4篇】《水浒传》读后感500字:我喜欢《水浒传》

今天,我妈妈去书店选书,我选中了四大名著之一师耐庵写得水浒传的。

水浒传写的是以宋江为首108位英雄好汉农民起义,发展到失败的全过程。

其中,我喜欢的英雄好汉有排名第二的智多星吴用和排名第三的大刀关胜。‘吴用’是梁山伯的军师,有一句歇后语叫“梁山泊的军师—吴用(无用)吴用还非常聪明,有几个故事,——是”智取生辰纲“,吴用放了”蒙汗药“的酒把杨志等一行人全都给麻晕了。使杨志眼睁睁的看着”生辰纲“被拿走了。”三大祝家庄“。吴用又用双掌连环计攻克了住家庄使梁山泊又多添了九命好汉。

宋江在浔阳楼念反诗被捉,和戴宗一起被押赴刑场,快行斩时,吴用用计劫了法场,救了宋江和戴宗的命。

我喜欢水浒传,是因为好看,你也可以看一看,多学习里面的英雄好汗。

《水浒传》读后感500字:我喜欢《水浒传》

【第5篇】《水浒传》读后感400字:我喜欢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看的书,我也不例外,我喜欢的就是四大名之中施耐庵所写的《水浒传》。

《水浒传》写的是由宋江所率领的水泊梁山起义军。他们反抗封建官僚,反对不平等压迫。他们替天行道劫富济贫,他们一个个侠肝义胆宽容大度,其中林冲沉着冷静、鲁智深性格直爽、而李逵粗中有细、吴用是梁山的军师,他足智多谋他具有“智多星”的称号,特别是宋江,他乐于助人常常救人于危难之中具有“及时雨”的称号,其中还有大刀关胜、入云龙公孙胜、浪里白条张顺、船火儿张横、浪子燕青、行者武松、玉麒麟卢俊义等,他们几乎都是打抱不平被高太尉陷害的。他们有渔民、和尚、道士、猎户……武松是一个胆大如虎的人,我十分喜欢他。

“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大家都来看水浒传吧!

《水浒传》读后感400字:我喜欢

【第6篇】《为什么学生不喜欢上学?》读后感

《为什么学生不喜欢上学?》读后感

本书作者daniel t. willingham现任弗吉尼亚大学的心理学教授,他长期研究大脑的学习和记忆机制,并特别关注这一学科在基础教育领域的应用。本书是一部以中小学教师为目标读者的教学参考书,其目的是帮助教师了解人的思考机制并据此更好地制定教学方案。书中的结论有些和我们的经验或直觉相符,有些反之。但所有论点都是基于作者本人和其他认知科学家的科学研究得出,因此值得严肃对待。

作者将全书分为9章,并在每一章阐述了一个明确的认知相关的结论。这些结论中,个人认为最重要的,应该是以下三个:

一、人类不善于思考。

别误会,如果横向比较,人类肯定是最善于思考的动物。这里所说的是,虽然人类拥有所有动物中最大的大脑,但其中大部分并不是用来思考的。在漫长的大脑进化史(上亿年)中,大脑进化出理性能力的历史只是微不足道的一小点(几十万年?)。比起进行逻辑的、理性的思维,人类更擅长处理感官信号的刺激。所以,这解释了为什么学生都不喜欢上学,因为趋利避害是人的天性,而学习和思考天生就是困难的、让人痛苦的事情。其实人们反倒应该奇怪,为什么人类会进化出思考的能力,而在很多情况下还愿意去思考。根据作者的断言,思考的驱动因素主要是好奇心,而思考解答问题所获得的成就感,也能够补偿我们在思考时感到的痛苦。

推论:学习目标应该经过努力能够达到。莱布尼兹26岁时还是一名从事外交工作的法学家,他走上发明微积分之路起因于一位数学家朋友给他出了一道题,让他计算(1+1/3+1/6+1/10+1/15+1/21+1/28+......)。莱布尼兹以一个门外汉的直觉解决了这个问题。但如果这题太难或太容易了,恐怕都不会燃起他对数学的熊熊热情。

二、想避免思考的痛苦,就必须进行更多的思考。

痛苦毕竟非我所愿,如何才能尽量避免思考的痛苦、享受思考的成果呢?这得先从思考的机制说起。作者将与思考相关的要素区分为外部环境、工作记忆和长期记忆三部分。人们思考时主要使用工作记忆从外部环境和长期记忆中获取信息,再进行加工处理。一般人工作记忆的容量都非常有限,也很难扩容。比如,终其一生,多数人都会觉得心算2位数乘法(34*76什么的)是件很吃力的事情。与之不同的是,长期记忆可以大幅扩容。比如,刚开始学加法的孩子只能掰着手指头数,因为他的长期记忆里没有与此有关的信息。但绝大多数成人都可以随口说出个位 数加减法的答案,因为他们已经通过多次的练习把相关答案刻入长期记忆里了。多次进入工作记忆的思考过程会进入长期记忆、被当作一个整体而加以接纳。这样,以后出现类似的问题时,人脑将直接调取结果而不再重复思考过程。通过这种方式,人们可以节省有限的工作记忆空间。进入长期记忆的不但有知识点也有内在规律,在处理那些未曾记忆的新问题,长期记忆里存有相关经验的人可以很容易地透过一些表面现象发现内在规律,这也是思考能力提升的重要方面。一言以蔽之,从说话、算术、开车、打字这些普通技能,到写作、演奏、体操、科学研究等等精深的领域,提高水平的诀窍都是一个:熟能生巧。

推论:大量反复的'练习是学习必经之路,再无捷径。当然练习也有一些技巧。比如高强度的连续学习效果并不很好,如果将同样的学习时间分散到更长的时间段中,在初次学习以后,隔几天复习一下,记忆会更加深刻。

三、聪明不仅是天生的,更是后天努力得来的。

一般而言,大家都知道智力水平由先天(基因)和后天(教育、营养和环境)两方面的因素组成。稍早的时候,研究结果倾向于认为先天因素是主要的,后天因素是次要的。但近期的研究越发显示出后天因素的重要性。或许比较合适的说法是,基因会影响初始状态下的智力发展方向,但到底发展到何种程度,更多依赖于后天因素。书中列出的一项研究成果显示,专业钢琴演奏家的平均练琴时间,比普通钢琴教师要多出50%;而一流和二流演奏家的练琴时间则相差无几。换言之,天才一定是勤奋的,而勤奋虽然不一定能造就天才,但至少也能造就人才。

推论:夸人聪明只会让人变笨。这是因为,传统上我们习惯于把智商看成是先天决定的,因此认为聪明与否是固定不变的,被夸奖聪明的人会倾向于表现得聪明,因此往往害怕失败,回避挑战。而恰恰是可能失败的挑战才能让我们思考,也因而有可能让我们把更多的东西加入长期记忆。因此,作者建议把夸奖聪明改为夸奖努力。无论对原本做得好还是不好的人,夸他努力都会鼓励他做得更好。

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遇到一些困惑,所以看了这本书。看完以后发现,对自己也很有帮助。是为记。

补充:是因材施教,不是因才施教。

人在认知方面的差异可以定义成成两种:认知能力的差异和认知风格的差异。认知能力差异决定了人的学习效率,认知风格的差异则说的是,人们可能偏好不同的认知或学习方式,比如有的人喜欢听,有的人喜欢看。能力和风格的区别是,能力有高下之分而风格没有。有大量科学家曾试图识别出人的认知风格,并根据这种风格施教,希望可以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但他们几乎一无所获。相反地,某些研究发现,如果是根据所教的内容而不是被教的学生来选择特定的认知手段,会有较好的效果。比如,学语言总要听,学绘画总要看,学几何总要推理,学诗歌总要感悟。所以,教不同学生虽然应该设定不同的目标,但却不需要采用不同的方式。

《为什么学生不喜欢上学?》读后感

【第7篇】《有时候我特别喜欢爸爸》读后感300字

今天,我读了《有时候我特别喜欢爸爸》这本绘本,深有感触。特别是小狗骑在爸爸的肩膀上那一段,这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有的时候,爸爸带我去公园玩,老爸就让我骑在他的肩上。因为我很瘦,体重很轻很轻,所以老爸可以跳得很高,但我的平衡能力很差,搞得我差点跌下去。为此我总是抓紧她的头发,把他弄得嗷嗷直叫,我就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再想想昨天晚上九点多,我从小爷爷家回来的路上。由于路途遥远,妈妈决定开车回去。回家的时候,已经很晚了,我就躺在奶奶腿上睡着了。下车后,我依然昏昏欲睡,爸爸就使出”洪荒之力“,把我当一袋粮食一样扛在肩上,我头朝下,肚子搭在他的肩上,爸爸每次一抬脚,就颠簸一下,我就跟着被挤到肚子,不停”咯咯“地笑。爸爸还嬉笑着问:”小猪,小猪,能卖多少钱呀?“我答:”不卖钱“。他说:”怎么不卖?白养啦?“我又回答:”九万亿九千九百九十九块钱“。”这么贵呀,就放在一边,谁要谁买走吧“。我还故意撒娇”不卖,不能卖,我是你的宝贝哎!“长大以后,这也许是快乐的童年回忆吧!

说实话,有些时候我真的特别喜欢爸爸!

《有时候我特别喜欢爸爸》读后感300字

【第8篇】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读后感800

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读后感800

我最初买这本书时是被这独特的书名所吸引,书买回来了,我每天便会看几篇,后来,便被书中的内容所深深吸引。《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这本书通过叙述54个人生中最温暖感动的瞬间,告诉了我们:平凡朴素的一生不代表碌碌无为;变得成熟也不意味着要丢掉初心。就算怀揣世上最伟大的梦想,也不妨碍我们得到一个普通人的快乐

作者林特特并没有她自己写远大的理想,锦绣的前程。她把生活里的拧巴、纠结一一融化在淡淡的笔尖。写那些最朴素的人、最朴素的生活。偏偏让你嗅到理想应该有的味道,明白了人生中那些平凡但却必不可少的道理。 我细细品读完这本书后忽然发现,原来我一直误解了理想的意义,生活不应是为了周遭的人对自己满意而已。

《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中记录的,是这样一些人的故事,和他们各自不同的命运。

其中“当全世界遗忘你”写的是一个名门千金因为生活变故后沦为一个靠洗衣服为生的单身母亲的故事,即便生活艰辛劳苦至此,每天临睡前,她都会为用装满热水的大茶缸为孩子熨烫第二天的衣服;会了让孩子每天都能吃上水果,她不惜为农民洗衣服去换带着淤泥的莲藕。她用自己的一言一行教育了孩子,读后,我不禁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中:什么是一个人的品质,什么是美?一个人最强大的品质就是韧性,再泥泞也能生存。最美的就是,当全世界都混乱,都将你遗忘,你也能矢志不渝做自己坚信正确的事。

“被偷走的人生”这个故事写的一个人因为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出错,已过本科院校分数线她上了专科院校,又之后毕业面试也不成功。和一个孩子因为儿时高烧延误治疗失去了左腿而后以此为由,干什么都半途而废,成年后只能在家啃老的事。这两个故事都是值得我们反思的反面事例,这两个事例中的主人公都因为以此不能挽回的'世故,人生也就此被偷走,他们以此为正当理由而悲情地裹足不前。其实我们深入想想,那些悲惨的遭遇,的确值得同情,也确实有命运的不公,但为何又要借题发挥,偷换概念,将人生所有的错误归结于它?自己不负责、不承担自己的人生,哪怕是自己改写了自己的命运。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我要做的不是别人心目中的那个人,而是我自己!

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读后感800

无意间,游逛豆瓣,发现了这本书《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一口气看下去了。很喜欢 ,因为自己就是总在毫不犹豫地一次次选择自己的生活。还记得人生中第一次重大决定,是高三的时候,决定了去做艺术生,当时的想法就是,与其高考考一个一般的三本,不如艺考考一个不错的一本。毕竟自己是有10多年国画基础的,那么喜欢画画的我,相信自己2,3个月也能学好素描和色彩。就这样,为了让父母允许自己的这个决定。我第一次,那么违背父母的意思。从小我就一直很乖很听话,父母的话,从来都言听计从。即使有不愿意的时候,我就算反抗也是背地里,不敢明着来。可是,就那一次,我自己决定了我将来要走的路——做一名设计师。

我将自己反锁在自己的小屋里,妈妈站在门外边,我哭着和她争辩,她说,考高中的时候叫你考美院附中,你自己不去,现在要你好好考大学,你又要考美院。当初给你机会了,是你自己放弃的。而且,上美院,就要10万呢,家里哪有那么多钱!我哭着,嘟嘟囔囔的说了一堆话,现在也记不清当时都说了些什么。总之,爸妈向我妥协了。自此之后,我去学校停了课,报了一个美术班开始学习画画了,那个时候,是我感受到了从来没有过的快乐,激情,愉悦!每天骑着自行车,带上mp3,听着重金属和动漫歌曲,飞奔着去美院附近的画室画画。从一大早去到晚上很晚回家。每天画画,那是超级开心的事情,一座就是一整天,屁股连动一下都不愿意动。

后来考上了艺术类,学习了服装设计,并且在巴黎学习了三年。当时的我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当时说学艺术花钱的父母,居然后来鼓励我出国学习服装设计。从一开始听说上美术类大学要花十几万,到后来,我整整花了50万去出国求学。父母的爱让我无以为报。家人的支持让我走的更远。现在我虽然还是个无人知道的小小设计,但是我会在我的梦想路上坚持的,因为,我爱我的选择,我愿意过自己喜欢的人生!

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读后感800

在当当网上选书的时候,推荐书名一栏第一次看到《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这个几个字,淡淡的眼缘,深深的喜欢,内心是温暖的,是它,就选它了。立即点击进入查阅,映入眼帘:白色的墙壁;白色的椅子;白色的窗户架,紧闭的窗帘给人觉得略感神秘;午后的阳光斜照下显得墙壁格外洁白,或者说微微有点刺眼。关闭着的墨绿色大门;淡绿色的护窗门打开着;几盆靠墙角的绿草,也因多这几朵小花点缀令人觉得植物不是那么单调的绿;门口打盹着一只安静的猫。这样的封面,这样的院子给人觉得质朴、宁静、舒心。

我觉得作者林特特应该是那种天生恬静、心细如尘、善于观察的人,她似乎很懂得现实生活最底层的真谛,就是最原生态的质朴的快乐。《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中记录着54个人生中最温暖的瞬间,有这样的一些人,和他们各自不同的命运呈现:一位亿万富翁回忆,母亲从名媛跌落到洗衣妇,虽然他穿得破旧,但是依然坚持每晚给他把衣服熨平,给人干净、整洁的形象,那时他不懂,他只是朦朦胧胧感觉,即便母亲是洗衣妇,但也和别人不同;一位年近30岁才走进美术课堂的电工,现在是国内某知名设计师;一个在母亲失望的眼神里依然坚持玩收藏,终于玩成办个人展览的收藏家……他们都自顾自的坚持着生命里的模样;人来人往中,或许也只有这样的心灵才能做到旁若无人。他们自顾、专注的样子,很自在,但又不失自我。

正如书中所言:作者没有写远大的理想,锦绣的前程。她把生活里的拧巴、纠结一一融化在淡淡的笔尖。写那些最朴素的人、最朴素的生活、最直白的瞬间,可就是这样的质朴,偏偏让你嗅到生活本质里应该有的味道。让我想起歌手陈红的《常回家看看》,之所以这首歌能红遍大江南北,成为人们张口即来的曲段,一个是演唱的平台--春晚的舞台,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歌词,一个家的需求,很质朴的词语“陪妈妈唠叨、爸爸做饭、洗洗碗、揉肩捶背、一家三代同堂齐聚……”在中国任何家庭都经历、需求的画面,没掺杂任何多余的情节。正是这样的一个居家的情节构成一首歌,融入到人们的脑海里。

合上书,忽然发现,也许我们一直误解了生活的意义和所谓的理想。生活不应是为了周遭的人对自己的满意程度,而是自己是否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了无遗憾。书中54个人生最温暖的瞬间里,让我渐渐明白,平凡的一生不代表碌碌无为;成熟、成功也不意味着用丢掉初心来换得。这世上有一种成功,有一种幸福,就是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书中记忆最深的一句话就是:“我比任何人都希望她幸福,我怕她不幸福,又怕她幸福得忘了我。”真心的希望她能幸福,幸福到忘了我也好,这样的幸福是纯洁、干练的。现实里也许我们一直活在别人的眼光里、口水里,而很少静心思考这辈子到底为谁而活,该怎样活?又或许,我们真的不用太在意别人对自己的看法,活出自我,活出人生应有的精彩。我相信,谁也不能安排你的生活,除了你自己,或者除非你同意别人干涉你。

就像这本书里说的一样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实现最朴素的生活和最遥远的梦想。很喜欢这个书名,现实生活里人人都在追求幸福,但我觉得能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这才是最大的幸福。幸福不是比较而来,不是所谓的累加,不是那些硬性的指标。可能如托尔斯泰说的那句话: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吧。幸福,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只有这一生所过的日子是自己想要的,才是幸福。

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读后感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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