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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千字的观后感(6篇)

发布时间:2023-06-24 15:19:01 查看人数:47

【导语】两千字的观后感怎么写好?本文精选了6篇优秀的两千字观后感范文,都是标准的书写参考模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两千字的观后感,仅供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两千字的观后感

【第1篇】刮痧电影观后感两千字

刮痧电影观后感两千字1

《刮痧》这部电影讲述的是一个北京移民家庭正在美国生活时发生的故事:5岁的华裔孩子丹尼斯闹肚子发热,他的爷爷由于刚从北京到美国,不了解药品上的英文阐明,便用中国官方流传已久的刮痧疗法给丹尼斯治病,就是正因这么一件小事,大同夫妻继而被控告虐待儿童,一个又一个物证人证令夫妻俩百口莫辩,就正因西医根本无法了解这种传统中国疗法。在法庭上,一连串的辩论辩论更是相继而来,一个本来幸福完美的家庭就这样转眼间变得四分五裂。

这一切从大层面上反应了全球化中的一个重要问题,那就是文化差异。刮痧是一种中国流传了两千多年的传统治疗方法,具体就是利用刮痧器具,刮试经络穴位,透过良性刺激,充分发挥营卫之气的作用,使经络穴位处充血,改善局部微循环,起到祛除邪气,疏通经络,舒筋理气,驱风散寒,清热除湿,活血化瘀,消肿止痛,以增强机体自身潜在的抗病潜质和免疫机能,从而到达扶正祛邪,防病治病的作用。当然,在身上也会有一些淤血的痕迹存留;但其主体是好的。而在影片中,许大同就说:“我爱美国!那里是我的家!”八年的美国生活已经让他有自信说自我是美国人,并且和其他美国人一样自豪地称爱国。但无论他的英文说的如何字正腔圆,心里对美国梦、美国生活有多么的热爱和眷恋,他骨子里的中国传统文化所根植的意识形态和思维方式却怎样也改变不了了,例如丹尼斯和朋友的儿子打架,他会为给朋友面子而当众体罚自我的孩子,并坚称:“打是疼骂是爱”等。这一切是在号称“民主、法制、科学'的美国的政治、法律所明白不了的。正是由于美国法院不了解中国刮痧疗法,不了解中国传统理疗的背景,所以在法庭上,他们根本不能理解和体会这样的一种文化。就许大同来讲,处理问题的关键也就集中在如何证明刮痧是一种传统疗

法,并且与“虐童”无关,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让法院的相关人员或者诸如电影后面他的老板所做的那样,仅有这种思路下,才能最快的解救自我的儿子,打赢官司。

对他国文化的蔑视实际上就是对这个人文化观以及价值观的一种蔑视。我早已忘记了是谁说过的这句话。但这句话其哲理性是不可辩驳的。美国人和中国人教育子女的方式不一样,所以导致原本很幸福的许大同一家,在抚养院的律师逼供下,显得如此狼狈。而美国这种方式,并不是说不可取,但至少也能够听取孩子的意见和心声。小孩虽然没有独立的民事潜质,可是他是一个有意识并且有必须辨别潜质的独立个体。即使不能全部坚信小孩的话,也能够透过部分他的反应来决定他真实的状况。在这一点上方,电影中根本没有体现。而在控方雇佣的美国律师在法庭上这样描述《西游记》中的孙悟空:用以证明移民美国的许大同有暴力倾向:“别人种了九千年的桃子,他不跟主人打一声招呼摘来便吃,当人家制止时,他不但不听劝阻,并且还大打出手毁了人家的桃园。别人辛辛苦苦炼好的丹丸,他拿来就吃,还把主人打得头破血流,临走还毁了人家的制作车间——象这样一个野蛮顽劣的猴子,竟然被许大同在电子游戏中描绘成英雄……”于是这位自认为已经被美国本土化的许大同先生在法庭上失控了!但我想只要是一个中国人就绝对不会再简单的把它当作是一个家庭官司了,试想会有哪个华人能够容忍外国人那样歪曲甚至是变态的解读我们的四大名著

之一的《西游记》!又有哪个华人能够容忍一个外国人那样貌挑衅甚至是带着玩弄的意味解读我们中国人的价值观跟道德规范又有哪个华人能够在这种陷阱面前不深陷于是那个美国律师成功的刺激到了大同的情绪,更是成功的引诱大同掉进了他精心设置的牢笼!那里面充分的暴露了中美之间严重的文化上的以及价值观上的差异。可是人类还是有很多的共性都是相通的。但也不可否认有必然的因素。据调查此刻的大部分美国人对中国的了解还停留在中国解放前的情景,中国是贫穷落后的,中国人还穿着长袍马褂等等。此刻歧视中国人的事情在美国还时有发生。当大同送父亲回来,将孩子带回托管所,一向中国特色的猴王玩具掉在地上,受到警察的践踏,难道受到践踏的仅仅是一个玩具,恐怕受到践踏的还有中国文化吧!

《刮痧》的另一个明白层面是情感,包括父子之爱,母子之爱、夫妻之爱、祖孙之爱、朋友之爱。这几者又以父子之爱为主要方面。电影中对于父爱的刻画十分细致,个性是许大同在法院听证会和最终爬楼的这两场戏。在听证会上,一向淡定的许大同也被律师逼的发疯,这其实就是他对于丹尼斯极其深刻热烈活力的父爱所导致的,真是由于这样的爱,让他无所顾忌,甚至冒着触犯法律的危险带儿子见姥爷,最终还在圣诞节爬上了九层的高楼。我想导演选取用圣诞节这样的节日是为了说明中国的团聚文化在西方的节日里也能够出现,这涉及到了文化的广义性,及一个大同世界。避免不一样文化冲突的关键,就是相互的了解和包容。

不得不说的是大同在晚宴上对丹尼斯的教育,这点上,大同完全体现出来的是一个中国式父亲,关掉电游,拍打丹尼斯的脑袋,这一系列的动作正是我们在中国这大环境下所常看到的,但我想作为美国人的昆兰对此产生疑惑是很正常的。(正因美国对小孩的教育跟中国有很大的不一样,小丹尼斯也说过,“打孩子的父亲是恶魔”)之后大同辞职的时候也有说道,当时他打自我的亲生儿子就是为了表示对昆兰的尊敬,对于这,昆兰更是觉得不可思议,正因他无法想像为什么会把打自我的孩子跟对别人表示尊重这两个毫无关联的事情联系起来。而这恰恰是一种在中国看来是再简单可是的道理了。却在桑兰那里无法得到明白和认同。

影片最终,星光灿烂的夜空深处响起各种语言的声音,美妙如星空下绽放的显眼礼花,动听如维纳斯的声音!其中有许大同和简宁在教儿子讲中文的声音。

最终,不得不说《刮痧》是一部成功的电影作品。能够说,在电影中,“刮痧”本身只是一滴水,但其资料确实十分丰富,蕴藏着生活这个什么都可能发生的海洋的真义。

刮痧电影观后感两千字2

《刮痧》这部影片是一部很优秀的作品,感人至深,催人泪下。

电影《刮痧》主要讲述的是北京移民家庭在美国生活时发生的故事:5岁的孩子丹尼斯闹肚子发烧,刚从北京来的爷爷正因看不懂药品上的英文,所以采用中国传统的疗法-刮痧来给孙子治病,没想到最终却成为了孩子的父亲虐待孩子的证据。一家人在法庭上百口莫辩,有苦说不出,一连串的矛盾接踵而至,原本的一个愉悦美满的家庭变得支离破碎。

男主人公许大同远渡重洋来美国生活了八年,他一心想要融入美国社会,为此他付出了很多的发奋。在行业的年度颁奖会上,他获得了年度最佳设计大奖,应对在场的众多兄弟姐妹和同事,他激动地说:“我爱美国,我的美国梦最终实现了!”可是就是正因这一件突如其来的事是他梦中惊醒,巨大的文化差异和法律制度的不一样,使他在梦想与困惑中徘徊。

刮痧是中国传统的自然疗法之一,它是以中医皮部理论为基础,用牛角、玉石等工具在皮肤相关部位刮拭,以到达疏通经络、活血化淤之目的。刮痧能够扩张毛细血管,增加汗腺分泌,促进血液循环,对于高血压、中暑、肌肉酸疼等所致的风寒麻痹都有立竿见影之效。经常刮痧,可起到调整经气,解除疲劳,增加免疫功能的作用。刮痧疗法发展到这天已经成为一种适应病种十分广泛的自然疗法。

电影《刮痧》这种中国的传统疗法,由于在美国的文化和法律中并没有对“刮痧”有很科学的解释,因而刮痧所留下来的痕迹被美国人认为是虐待儿童的证据,这也许不足为奇,可是作为一个法治国家,不能正因对刮痧的不了解而不对刮痧进行核实就随意定罪,不能正因中西文化的差异而加以排斥。影片中还有一些场景体现出中西文化的差异,不如原告律师歪曲“孙悟空是一向只道德败坏的猴子”;许大同当着外人的面打自我的孩子,也许在西方人看来是暴力,但对于中国人来说是再平常可是的了。

法律是讲求证据的,是公平正义的,是维护人的正当权利的。该影片中的医生和护士在发现孩子受到“虐待”时,及时联系了儿童福利院,而法官和律师也在极力保护孩子,想给他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可是当其它国家的传统文化与他们的常识产生冲突时,科学的,至高无上的法律便成为了他们固守自我偏执的一种强有力的武器,他们甚至不理会被告人的解释,更不去追踪它的合理性,最终官司赢了,一个家庭也毁了。可是幸亏大同的老板认真探究真相才使得大同的得以清白,一家人最终团聚。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影片的最终一个画面:丹尼斯的父亲母亲教丹尼斯中文:“长城,中国,北京,父亲,母亲······”,是啊,美国的一切才完美,毕竟咱们身上始终留着的是中国人的血,咱们身上拥有的是中国人的灵魂,所以属于中国的传统东西咱们是不能丢的。

刮痧电影观后感两千字3

《刮痧》是一部优秀的电影作品,适合不一样文化程度的观众观看,有诸多的成功之处,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

《刮痧》这部电影借一件小事反映了中美文化(或者说东西方文化)的冲突。电影中许大同的父亲的一句话最能说明这个问题。他说,刮痧在中国已经几千年了,怎样一到美国就说不清楚了呢其实说不清楚的何止是刮痧这种传统的中医疗法。象许大同代替父亲承认是自我给孩子“刮痧”,许大同对上司说的“我打孩子是对你的尊重”等等中国的传统道德规范,在上司桑兰那里又何曾得到明白和认同。

听证会上对方律师对中国名著《西游记》的曲解,有几分故意的成分,但也不可否认有必然的因素。据调查此刻的大部分美国人对中国的了解还停留在中国解放前的情景,中国是贫穷落后的,中国人还穿着长袍马褂等等。此刻歧视中国人的事情在美国还时有发生。当大同送父亲回来,将孩子带回托管所,一向中国特色的猴王玩具掉在地上,受到警察的践踏,难道受到践踏的仅仅是一个玩具,恐怕受到践踏的还有中国文化吧!

当然,事情最终得到圆满解决,法庭的起诉撤销。这种结果的产生,除了人正常的良知以外,更多的是由于相互之间的沟通和明白。我想,《刮痧》中男主人公的名字叫“大同”,其目的或者其象征也就在此吧!如果说这部电影是一个寓言,其寓意也正在与此。

《刮痧》的另一个明白层面是情感,包括父子之爱,母子之爱、夫妻之爱、祖孙之爱、朋友之爱。这几者又以父子之爱为主要方面。

电影中出现了两对父子,祖孙三代,但他们之间的爱却是相通的。许大同在法庭上的一段独白最能代表所有父亲的心声。“……此刻我不这样想了,我只期望他能平平安安,期望他幸福、健康、欢乐。我为自我是一个父亲而自豪,像所有的父亲那样,我爱我的儿子胜过一切。”值得注意的是,许大同的父亲在给大同的信中写道:“我如今别无他求,就是盼着你们一家三口,能平平安安的……”均用了“平安”二字。恐怕这是父子之爱的最好表达,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

《刮痧》中许大同夫妇在事情发展中的不一样表现,很好的展现了父母对孩子的爱的不一样表现,同时也表现出夫妻之爱的不一样。许大同对妻子的爱是深沉的,简宁对丈夫的爱是细致的。看过这部电影的人大概都不会忘记许大同夫妻二人喝酒的场面。在这之前,简宁先做的是收拾大同的房间和阻止大同喝酒。当两人喝醉之后,简宁说大同是臭狗屎,大同表示了认同,这是对由于自我不冷静失去儿子的最深的自责。但当简宁说自我是“贱货”时,大同却表现出无比的激动,阻止妻子这么说。在那里表现出男生的爱,不善措辞,却又深沉如海。那里也表现出男生坚强背后的软弱一面。

另外,《刮痧》还涉及东西方人在性格上的差异,例如许大同和上司桑兰对“朋友”的不一样明白,不一样场合美国人表现出的幽默等。从中我们还能够看出美国在法制和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的健全,中国的某些传统的道德规范并不必须正确,中国的传统医学有待进一步科学化和世界化等问题。《刮痧》是一部成功的电影作品。能够说,在电影中,“刮痧”本身只是一滴水,但其资料确实十分丰富,蕴藏着生活这个什么都可能发生的海洋的真义。

刮痧电影观后感两千字4

每个人,每个民族,每个国家都有属于自我的文化,文化与文化间的迥然差异必然会带来个人行为思想的不一样。中国文化的核心是至情至性,而西方文化更讲求理性的梳理。这就好像一个性情中人与理性至上的人之间发生碰撞,在各自的思维方式主导之下展开一场拉锯战。

影片《刮痧》中以游戏设计师许大同的故事为线索展现了中西文化的巨大差异。主人公儿子丹尼斯发烧肚子疼,刚来美国的爷爷因为不懂药瓶上的英文而采用中国几千年传统的“刮痧”给孙子治病。儿子因为意外摔伤后在医院被医护人员看见背部的痧印而指被虐待进而强制留在福利院。

丹尼斯因为打游戏而与许大同上司昆兰的儿子打架,许大同明白后勒令丹尼斯道歉,在丹尼斯拒绝后打了孩子一巴掌。这在我们看来一个十分平常教育孩子的举动在美国人眼中却是伤害孩子的证据。以许大同为代表的中国人则认为孩子必须在家长的指导下明白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并以“打是亲,骂是爱”来说明打孩子是爱的一种体现。但在以昆兰为原型的美国人眼中,家长与孩子是平等的,家长并不能为孩子决定一切。

在听证会上,一位帮许大同妻子简宁接生的护士则指出在孩子出生时,因为早产使得母亲与孩子十分危险。她得知许大同坚决保住妻子的答复中认为他根本就不在乎这个孩子,在听证会上大吼出一句:野蛮的东方人。而在我们的观念中,大人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只要大人还活着,总会再怀孕,当然不能舍弃大人。

听证会上,辩方律师把中国家喻互晓的孙悟空搬上来。在中国,孙悟空视为打破礼教的像征。他不服天命,大闹天宫并协助唐僧远赴天竺取经,是英雄的化身。而在对方眼中,他却成为一个捣毁他人劳动成果缺少管教的猴子,直言我们为何把这样一只野蛮的猴子当做道德的化身。

昆兰在听证会上作证,指出当时许大同确是打了丹尼斯。许大同却质问昆兰“我把你当朋友,为什么要在法庭上出卖我”。但昆兰却很委屈,他只是实话实说了而已。在中国,认识时间越长,关系就会越紧密,为朋友承担的义务也将越多。

许大同要求阐述他有多爱他的儿子,他强调说儿子是他生命的延续,是他们家继承香火的后人,是比他们自我生命还要重要的人。而在美国人眼中,孩子是独立的个体,他不属于任何人,谁都不能决定他是属于谁的。

这部电影,不一样的文化背景,是引起了剧中诉讼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这部电影不仅仅展示了不一样文化所带来的矛盾,同时也让我们看到了那铭心刻骨的爱——关于人伦、关于民族。

刮痧电影观后感两千字5

《刮痧》这部电影借一件小事反映了中美文化(或者说东西方文化)的冲突。电影中许大同的父亲的一句话最能说明这个问题。他说,刮痧在中国已经几千年了,怎样一到美国就说不清楚了呢其实说不清楚的何止是刮痧这种传统的中医疗法。象许大同代替父亲承认是自我给孩子“刮痧”,许大同对上司说的“我打孩子是对你的尊重”等等中国的传统道德规范,在上司桑兰那里又何曾得到理解和认同。中国传统礼貌古国,有着丰富的民族文化与民族传统,两千年儒家文化孕育下的华夏民族,忠孝礼仪深入人心。民族思想,爱国情操,是每一个公民,更加感性化。

美国现代礼貌国家,区区三百年历史,但短暂的历史恰恰使这个国家更容易理解新的思想,没有思想的累赘。现代的国家,主要体此刻他的法律之上。法理,深入到社会的各个部分,依法办事,是这个国家更制度化,更规范化。

当两个礼貌国家相撞时,又会发生怎样的故事呢

中国,两千年的发展与延绵,社会每个方面,人们都拥有他们祖先的经验,人们的行为准则,更多的是来自于社会的默许,也就是一套自我人公认的行为规范。美国,短暂的历史,决定他必须有一套自我人必须承认的社会准则。而此要在短暂的时间里是实现,就必须依靠明文规定也就是法。

两个礼貌各自独立,没有好与坏,中国,你不能说他不行,因为他的民族依靠这个几千年就没有走过灭亡的道路。美国,你不能说他不行,因为他的现代民主,是美国走在了世界的前列,望尘莫及。

美国,法律深入到社会每一个角度,每件事都将法律,涉及到人的就要讲人权,孩子,一个敏感的话题,父母教育孩子,在中国人眼里,天经地义,深入人心,对于美国人来说,他们要保护孩子的合法权利,不允许他受到不合理的待遇。在这个问题上的巨大分歧,就要求必须要交流,才能解决彼此的分歧,才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才能避免一些重大的错误。

刮痧电影观后感两千字

【第2篇】狮子王观后感两千字

狮子王观后感两千字1

在古老的森林里,又一个荣耀国。

木法沙是荣耀国国王,辛巴的爸爸用爱和责任统治着国家,他曾对辛巴说过:“世界上所有的生命都有其存在的价值,身为国王,你不但要了解还要去尊重所有的生命,包括爬行的蚂蚁和跳跃的羚羊。”木法沙的弟弟刀疤想除掉木法沙和辛巴,而辛巴却被木法沙救起,第二次木法沙被刀疤陷害而死。刀疤让辛巴离开这儿,永远不要回来,而这兄弟反目成仇的原因竟是因为刀疤一心想登上王位。

辛巴的父亲去世使他迷失,他认为父亲的死是因为他,他在离开家园时,因渴和热昏倒,丁满和彭彭将他救起,三人结起了深厚的友谊。

渐渐地,辛巴长成了一头强壮的雄狮,这天,一只母狮正在追彭彭,辛巴和母狮打了起来,突然辛巴认出他是娜娜,娜娜想让他回国,而辛巴始终不肯回去,这时一只老猴子碰见了他,老猴子帮助他认清了自己。辛巴回国后,找到了刀疤。一场恶斗过去了,辛巴渐渐占了上风,当刀疤朝悬崖边的他扑过去时,辛巴一个跟头翻过去,刀疤扑空掉了下去,土狼将他撕碎。最后辛巴把自己的国家治理得很好。当初辛巴和娜娜来这儿时,这儿寸草不生,而现在这里已经变成了森林,辛巴和娜娜也生下了爱情的结晶,狒狒长老将他高高举起,让大家看看下一代的狮王!

我认为这部电影非常好看,木法沙是一位用爱来教育孩子的爸爸,刀疤是一个为了王位可以杀掉亲哥哥的小人,辛巴是一位成长很快的孩子,丁满、彭彭和娜娜是他最好的伙伴。我还认为这是一部爱与责任的电影!我想如果你看了,你也会明白,什么是爱,什么是责任!

狮子王观后感两千字2

每一部电影都隐含着它所希望传达的讯息,有珍贵的友谊、温暖的亲情及浪漫的爱情,这次我要分享的是我最喜欢的一部电影——《狮子王》。

《狮子王》是一部脍炙人口且远近驰名的卡通,描写小狮子王辛巴成长的点点滴滴,从懵懵懂懂、误闯土狼穴的小狮子,变成能够管理国家的狮子王。电影从太阳自地平线升起拉开了序幕,小辛巴诞生了!他在众多忠心好友的陪同下,历经了生命中最光荣的时刻,也遭遇了最艰困的挑战,在历经生、死、爱、责任和生命中的种.种考验,在周而复始、生生不息的自然定律中,体验出生命的真义。

在电影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辛巴的朋友-彭彭和丁满,因为他们总是在辛巴失落和难过时,在一旁为他加油打气,电影有一幕是当辛巴遇到挫折而难过不已时,彭彭和丁满安慰辛巴并告诉辛巴别太在意时,让我十分感动,因为他们就像一直陪伴在我身旁的朋友们,不断的鼓励我、陪伴我,他们的真挚友谊,令我印象深刻。

除了友情的部分外,在这部电影中,我还学习到一个人必须担负起自己该负起的责任,不要逃避,也不要躲藏,应坦然面对,如果碰到不如意的事,不用太在意,也不用太伤心,已经发生的困难或挫折要积极正面的处理,而不是再一旁掉眼泪,眼泪解决不了问题。

我喜欢看电影,电影不但是一种休闲娱乐,还能让人放松平时紧绷的神经,更能从中学习,选择好的电影让我的生活更丰富,收获满满。

狮子王观后感两千字3

今天,老师让我们看《狮子王》这部电影,这部电影很好看我很喜欢。看了这个电影,让我学了很多知识,我要像辛巴一样,不怕困难,勇敢坚强,永不放弃。

故事内容是这样子的:森林里的狮子王国,住着狮王木法沙和他的臣民,他们生活得很幸福。狮王木法沙有个儿子叫辛巴,是只可爱、聪明的小狮子,他将来会继承王位做狮王的。

可是辛巴的叔叔刀疤却是一个坏心眼的人,他一直想夺王位。他和阴险的土狼们合伙对付狮王。刀疤想了一个坏点子,把辛巴围困了要杀死他,狮王木法沙为了救他的儿子,却被刀疤推下了悬崖。

辛巴知道爸爸死亡的消息,很悲伤,以为是自己把爸爸害死的,所以就不敢回家,很消沉地到处流浪,刀疤趁机夺取了王位。

辛巴渐渐长大了,他的好朋友娜娜在一次捕猎时遇到了辛巴。说刀疤和土狼们把狮子王国搞得很糟糕,让辛巴回去,辛巴也记起了爸爸曾经说过的话,让他继承王位,把狮子王国管好。辛巴决定回到自己的国家找刀疤夺回王位。他在妈妈、娜娜、爸爸的旧部下和好朋友野猪、丁满的帮助下,勇敢地战胜了刀疤,夺回了王位,领着狮子们过上了平静的生活。

我喜欢辛巴的坚强勇敢,娜娜的善良温柔,野猪、丁满的活泼可爱,我喜欢这部电影。

狮子王观后感两千字4

《 狮子王1》主要讲了小狮子辛巴在爸爸去世后,经历磨难成为了狮子王。当时,《狮子王1》刚刚上映时引起了巨大的轰动,它甚至受到了许多成年人的青睬。其中,有一段非常吸引我的对话:

狮子王:辛巴,你看,阳光照到的

地方都是我们的国度。一个国王的统治跟太阳的起落是相同的,总有一天我会跟太阳一样慢慢下沉,在你当上国王的时候就彻底消失。

辛巴:这一切都是我的吗?

狮子王:对是的,太阳能照到的所有东西。

辛巴:那有阴影的地方呢?

狮子王:那在我们的国度之外,你决不可以去。

辛巴:我以为国王可以随心所欲。

狮子王:世界上所有的生命都有它存在的价值。身为国王,你不但要去了解还要去尊重所有的生命,包括爬行的蚂蚁和跳跃的羚羊。

整部电影是小辛巴的成长史,看着电影想到自己,真的好像,父母对我的关心时刻萦绕着我,经常不听话的我还给爸妈使小性子、发发脾气,真不应该。我谨以此片献给爸爸妈妈和所有支持帮助过我的人,真诚的说声---谢谢,这部片子看完给我很多欢喜、很多愁。我喜欢里面的人物,喜欢这充满快乐情趣的故事,喜欢深思每一个人物的得与失。

我们也是从电影中的小辛巴一样成长起来的,在成长过程中虽没有电影中的坎坷,但也不是一帆风顺的。既要学会吃一堑长一智,还要适时的丢掉心里的包袱。做人真的好难,需要不断的思考。可能现在的思想会变的很快,以前的童真已不再,但我可以和同学们一起快乐的学习生活,我真的好快乐。跟同学们一起的日子才是最快乐的日子。

狮子王观后感两千字5

《狮子王》一开始辛巴出生时,整个草原沸腾了,所有的动物都在载歌载舞,都在为辛巴的到来而欢呼,喝彩。在这一刻,我很羡慕辛巴,因为他从小就被众星拱月。但是后来我对辛巴,不是羡慕而是仰慕。辛巴的身世决定了他完全可以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他可以含着金汤匙长大,但是他却选择了与木汤匙作伴。他从小追求独立,迫不及待想要成为一名坚毅顽强的男子汉。由于他的心急,也造成了后来接二连三的不幸发生。

他的叔叔刀疤对穆法沙的王位觊觎许久,但是想要坐上王位就必须除去小王子。于是刀疤利用种.种借口让辛巴外出,然后伺机大开杀戒,无奈被穆法沙及时救下。在阴险狡猾的刀疤的反复算计下,穆法沙死在刀疤手下。刀疤又别有用心的劝辛巴离开,看到辛巴逃跑时,我从仰慕到了失落,辛巴逃跑了,他胆怯懦弱了。即使如此,刀疤仍不满足,暗中派人要将他赶尽杀绝。辛巴在逃亡的过程中遇到了机智的丁满和善良的彭彭,他们抚养辛巴长成雄壮威武的大狮子,可是,他却忘了自己责任和使命。后来,在娜娜的说服,猴子的点化下,他们两的鼓励下,辛巴终于鼓起勇气回到自己的王国。在接下来的一场复国救民的战争中,辛巴终于探明事情真相,惩罚了狡猾阴险的罪人,并成长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辛巴的责任来自于要继承王位,更来自于要拯救百姓于水火之中。他要探明事情的真相,要维护个人的尊严,要实现人生的价值,更要实现整个王国的和平,百姓的幸福。我佩服辛巴的勇气,佩服他的责任心。如果我是辛巴,那么我将会一辈子处于黑暗阴影中,我会沉沦,我会逃避。我无法面对自己“杀”了父亲的事实。即使我或许不会忘记自己有责任去接手父辈留下的王位,但是我没有勇气回去面对我本应该面对的一切。无论丁满和彭彭怎么鼓励我,激励我,我都会懦弱退缩……

可是当我看到辛巴重回家族,顽强机智勇敢的与邪恶势力斗争,救护在困境之中的百姓时,我的内心既为他捏了一把冷汗,更为他高昂的欢呼!辛巴不是失败者!辛巴没有怯懦!他用勇气智慧战胜了自己,战胜了刀疤!既洗刷了泼在身上的污水,也还人们一个新的天地!

辛巴,你是一个真正的强者,你用自己的勇毅铸就了胜利!你的核心是责任,我要向你学习,心怀造福人们的情怀!

狮子王观看感悟

狮子王观后感两千字

【第3篇】歌剧魅影观后感两千字

歌剧魅影观后感两千字1

这个周末,我心血来潮将《歌剧魅影》又看了一遍,每一次看,我都会为这个爱情故事感动。

《歌剧魅影》中有三个主要人物:女主角克莉斯汀,魅影、贵族拉伍(夏尼子爵)。整部电影围绕着三个人展开。

克莉斯汀与拉伍是青梅竹马,魅影被克里斯汀吸引,并一直指导她,克莉斯汀一直认为魅影是她去世的爸爸给她派来的音乐天使。

在这部影片中,给观众印象最深的就是魅影这个人物。魅影是一位杰出的艺术家、建筑家,但他面目丑陋,受尽人间歧视,只能生活在剧院的地下。在“镜子—音乐天使”这首歌中魅影唱到“你应了解我,明白我为何藏在阴影中”,从这句歌词可以看出魅影的心里矛盾:喜欢她,却不能暴露在大众面前。

魅影在常年的黑暗与孤独中变得性格扭曲,就如同《哈利波特》中的汤姆。里德尔一样,但汤姆没有爱,他有爱,不过两人都不懂得怎样去爱。魅影为克莉斯汀倾尽所有,他给她创作了优美的音乐,华丽的歌剧,教她演唱,训练她舞姿,并帮她吓跑剧院的首席女高音,使她成为了巴黎文明的女神。他以为这样克里斯汀就是他的了,所以当拉伍与克莉斯汀在楼顶立下山盟海誓时,他的心碎了。最后他为能满足与所爱的人在同一个舞台演出的愿望,冒险杀死皮昂吉,来代替皮昂吉演出,在影片的最后,他得到克莉斯汀的一个吻后,终于被伟大的“爱情的力量”撼动,放走了克莉斯汀和拉伍两人。

也许魅影更需要别人的尊重,魅影有着强烈的爱,却不懂得怎样去爱……

歌剧魅影观后感两千字2

刚刚开始接触到《歌剧魅影》的时候,我被它悦耳动听的音乐深深的打动了。甚至有点痴迷。现在的看法有点转变,我觉得它不仅是一部浪漫凄美的爱情片,也是一部场景宏伟的音乐剧,更写尽了一生的悲凉……

让我们来了解《歌剧魅影》的主人公------phantom吧!一个集万灵于一身的宠儿,音乐家,建筑家,魔术师等等这些名词都不足以形容他的才智。是的,他是幸运的,上天赋予他较常人多得多的智慧;但他又是不幸的,他一出身就被冠以一副丑陋的面容,以致被亲人遗弃,受旁人打击和虐待。人之初都只是张白纸,无所谓美丑善恶的,其他的孩子都幸福地成长,而他却遭到遗弃。这一切都是什么造成的呢?独一句“天妒英才”能说得尽他的悲苦遭遇吗?从生命开始的一刻起,世界就给了他不公平的待遇!

初看这部音乐剧的人都痴迷艳羡christine那美妙仿佛天籁般的歌声。christine是会唱,但是她的老师是谁呢?是phantom----angel of music。phantom是她的老师是她的音乐天使,从这一层上,完全可以说是他创造了音乐的christine,如果没有他这个知音,这个伯乐式的人物出现,她可能永远都只是个默默无闻的芭蕾舞演员。在音乐的世界里,他是个帝王。

然而,作为音乐之国的帝王,出现在我们面前的phantom却总是戴着一张面具。那是因为种.种不幸和打击使他的性格变得胆怯,只有戴上面具、遮住丑陋的时候,他才有勇气去歌唱、去表露对christine的真情爱意。当christine趁他专注于创作,好奇地揭去他的面具的时候,他顿时变得癫狂。他痛心而粗鲁地将他心爱的女人推倒在地。此时此刻,我深深地感受到他心里脆弱的底线……在面具的遮掩下,他是骄傲的天才,是令人生畏的可怕的幽灵。而当他最深的痛楚-----所有痛苦的根源暴露在人前的时候,极恸,疯狂将他的理智冲破了,此时此刻,他恨这个揭开他伤痛的女人,恨得咬牙切齿,恨到骨子里去了。然而就是这种痛楚伴随了他一生……

对于christine,他是爱她的,但是这份爱包含了太多。他爱的是christine吗?他真的是,或者真的能把她当作一个普普通通的女人,给她真真切切但却平凡的爱吗?我认为不是,也不能。也许从某个程度来讲,他还把她当作一件艺术品来欣赏,爱护和占有。

而christine最终没有选择他。虽然她对他也有着一种复杂的迷恋(包括对父亲的思念,和对他虔诚的尊敬和感激,或许还被他的浪漫情怀所打动,比如湖面的万盏灯火),但最后她被智力战胜了。她意识到他不可能是她最终的选择。那是不是说她太软弱,不能也不敢追求不被世俗认可的爱情呢?我觉得不完全是。虽然christine是世俗的(因为她生于人世间,也成长于人世间),但是她的的确确是坚强且敢于追求的,曾经她对他一度的迷恋不正能说明这一点吗?

她敢于面对自己的处境和所承受的复杂的爱,但是为什么还是不能选择phantom呢?有人说她嫌他长得太丑了。我以为不然。christine并不是那样浅薄的女子。她是觉得他的心灵比他那张扭曲的脸更可怕。长期不见天日的黑暗生活扭曲了他的性格,更养成了他的偏执。虽然他是真心、多情的,但他的那份感情的付出所利用手段却是不能被christine接受的。他的爱又是如此之重,这要平凡的女子若christine怎么去承受呢?大概这就是“爱,不能承受之重”吧!我们不妨想象一下,一个人与一个幽灵的生活到底会有多远的距离呢?太远了。他们俩是不可能走到一起的,虽然不愿看到,不愿对phantom那样残忍,但我不得不承认。已经是如此了,phantom也注定孤独寂寞地过下去……

音乐剧接近尾声的时候,我们看到老劳尔把猴子音乐盒放在christine的墓前时,那角落里早已静静地躺着一束用黑丝带绑着一颗戒指的玫瑰,鲜艳的血红色是唯一的色彩,它是那样的凄美绝伦,似有千言万语,却也只是默默无声……

歌剧魅影观后感两千字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歌剧魅影》。因为它真的很好看,原来世上还有一个不管外表只靠歌声就答应跟他在一起的女生,我根本不能想象外表像活死人,歌声却像天使般的美妙。而且夜夜笙歌的巴黎歌剧院,发生一连串离奇事件!歌伶克莉丝汀信任有加的‘音乐天使’,竟然就是传闻中的‘剧院之鬼’。而他为什么被叫剧院之鬼?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像书中人人都怕的剧院之鬼,有那绝妙的嗓音,这就是他的优点,所以我们每个人应该多看别人的优点,而不是只看他人的缺点。如果我们只看剧院之鬼得优点的话我们就不会觉得他可怕了,就不会叫他剧院之鬼了!还有像书中的克莉丝丁他也有优点,她的优点也一样是歌声美妙,可是他有一个每个人都有的缺点,就是很好奇,就因为太好奇而才差一点结束自己的生命,‘这让我学到了人的好奇心不要太强’而为什么克莉丝汀为什么没死,因为剧院之鬼不要她死而要克莉丝陪她一辈子。虽然没有结束自己的生命但结束了自己的未来,跟不喜欢的人在一起过着不快乐的生活。

人生的优点就要像剧院之鬼一样发挥出来而不是向克莉丝汀一样发会缺点,如果像他一样发挥缺点的话恐怕会惹上杀身之祸。所以我们要改掉我们的缺点,再把我们的优点发挥出来给世人知道。

这本书给我们的收获是如果有优点就每天发挥出来,每天用自己得优点帮助别人,但如果是缺点的话就要让缺点变成有点,而不是把缺点当成优点去帮别人,这样就不会有很好的人际关西反而会惹上杀身之祸。

歌剧魅影观后感两千字4

一个是因毁容而藏在歌剧院深处的音乐天才,一个是貌美可爱的年轻女演员,还有一个是英俊无畏的年轻伯爵,看似复杂的爱情关系改变了三个人的命运,记录了一段永生不可忘的人生旅途。

魅影爱上了年轻的christine,便不遗余力的把她打造成了耀眼的女高音歌唱家,以为自己可以拥有她的一切。然而当他发现christine与一位伯爵raoul相爱后,感到自己受了欺骗,爱也转化成了怨恨,怒火填充了扭曲的心灵,决意以raoul的生命来换取christine对他的爱。最终,christine的吻消释了一切,魅影也彻底觉悟,放了那对恋人,再次走向了无尽的黑暗。。。 拥有感人的故事,只能算是一部好电影;而这部歌剧影片中大量的歌剧不得不令人叹为观止,特别是女高音的咏叹调及主题曲,不禁令我心驰神往,心中有中莫名的感动。

我想,我只是把心中所想用贫瘠的文字去表述。 影片采用追忆的手法。通过年迈的伯爵在拍卖会上购得的一些物品所产生的回忆来展开剧情的发展。一只30镑的玩偶猴子验证了那段历程。从年少的魅影逃离马戏团时不忘带走的那只肮脏猴子到隐居歌剧院后那只被精心打扮过的可以击钗的猴子,一切似乎都没有改变。绝望的魅影在永绝人世之前所唯一做的事便是在那只玩偶猴子前轻吟,眼眸中透出一丝淡淡的陶醉与满足之情,夹杂着对他而言一生不可及的幸福。

片尾处,伯爵带着玩偶来到了墓园,伫立在christine的墓前,祭奠自己离世不久的妻子,并将玩偶放在了墓碑前,希望她在天国依然能忆起那个曾经出现在她生命当中的魅影。刹那间,伯爵发现墓的角落摆放了一枝暗红的玫瑰,枝叶间穿插着一枚银戒指-----这些都曾是魅影向christine示爱的信物。似乎一切都在暗示魅影依旧在人间,依旧在不为人知的角落深深爱着christine。。。 这样执著,亘古不变的爱是否还会流传于世间?即使换来的仅仅是苟且度过一生?

一个关于爱的故事

什么是爱?谁能说得清道得白呢?两情相悦的幸福,背后总有自我牺牲的悲壮。包容是爱,宠溺是爱,暗恋是爱、依恋是爱、虐恋也是爱……我们每个人都深深的陷入爱的漩涡。期待着、享受着、回味着、追忆着爱。

剧院魅影,一个出生于贵族家庭的“象人”,面具是他来到这个世界以后穿的第一件衣裳。仅仅是因为他的容貌。他被光鲜的世界排斥了,没有尊宠、没有关爱。漂泊四方,在任何地方都成为别人猎奇的目标,甚至成为马戏团铁笼中的小丑。……

喜爱“魅影”这个角色,因为他虽然容貌丑陋,但这掩盖不住他那与生俱来的贵族气质,遮蔽不了他出众的才华,也无法抑止他对爱的追求。他爱克里斯汀,一个巴黎歌剧院里看上去默默无闻的舞者。“魅影”为她创作优美的音乐、华丽的歌剧、教导她歌唱、训练她的舞姿。帮助她成为一个令整个巴黎倾倒的女神。

“魅影”以为克里斯汀就是他的,或者说是因为他向她倾注了所有的热情。她代表了他所有的理性(对音乐的热爱)与非理性(对爱的痴狂)的追求。当克里斯汀与拉乌尔在巴黎歌剧院的楼顶海誓山盟的时候,魅影的心碎了。再次感到无依无靠、被抛弃。凄厉的呼喊响彻巴黎的夜空,却仍然无法改变命运的安排。

他并不想复仇,或者说,他也知道自己无力改变现实世界中的一切,所以他才会使用偷梁换柱的手法,杀死皮昂吉,把自己扮演成唐璜,成为他为克里斯汀创作的歌剧中的角色,在厚厚的披风下掩饰自己的面容,在警察遍布的巴黎歌剧院中,在舞台上与他心中的爱人上演这幕绝唱。希望在他自己创造的世界中,成为爱的主宰。

也许,他知道,在现实上演的悲喜剧中,他必须死。他带走了克里斯汀,然而,他真的是为了占有她、霸占她吗?未必。因为当克里斯汀不在乎他的容貌,给他深情的一吻时,他颤抖了。我甚至能感觉到那副“怪兽”似的脸上在流泪。这是一种幸福的感觉,一种常人难以体味的幸福。他并不残忍,也不缺同情心,他需要的是他人的尊重,所爱的人对他的尊重。

他可以放弃克里斯汀,让她与拉乌尔远走高飞。但希望看到克里斯汀的坦诚,看到拉乌尔的执着。当拉乌尔宁肯被吊死,也不愿放弃克里斯汀的时候,魅影明白了,这个看似柔弱的男人,拥有更大的勇气。对爱的追求,能给人和脆弱的人带来巨大的勇气。爱的力量能促使我们忘记一切恐惧、去争取。

也许我们可以说,魅影的残忍来自于他童年的不幸经历、来自于他自卑的人格。但我们又怎能评价一个人人格的优劣呢?每个人都是在一次次的伤害中成长。受到别人伤害的时候,往往也会伤害别人。

但我觉得,拉乌尔对克里斯汀的爱,更多的是一种对年少伙伴的梦幻般想象。或者说,歌剧在对他们两人爱情的刻画上多少显得有些单薄。让人感到只是一个灰姑娘遇见王子的梦幻。甚至让人以为,克里斯汀因为拉乌尔贵族的身份和财富才跟他在一起的。

而拉乌尔和克里斯汀后来怎样呢?无从得知。歌剧开始的拍卖会上,为什么只有拉乌尔一个人呢?克里斯汀呢?30年的时间已是沧海变桑田,但这个倾城的美丽女孩,是否已长眠地下了呢?更不知道她是否还记得那个拥有丑陋却极富才华的 魅影 。

歌剧魅影观后感两千字5

说到拉乌尔,电影本身就把这个形象塑造得很单薄,完美的公子哥儿,高贵专情,没有缺点;所以也没有什么特别值得评论的。值得一提的倒是,他的唱功,似乎是三个主要演员里最好的,不愧是百老汇出身。相形之下,魅影和克莉丝汀的歌声都有很多不该有的瑕疵。

关于克莉丝汀与这两个男人之间的感情,其实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就我个人的理解,魅影是对克莉丝汀的启蒙者,他启发了克莉丝汀最深层,最不为人知的幽微欲望。事实上music of night和point of no return的曲调与歌词都有很强烈的性暗示,魅影实际上代表了人性底层的蠢蠢欲动的欲望。为什么在point of no return的时候,拉乌尔会在台下带着泪光看台上缠绵对唱的两人呢?我个人的解读是他看到了魅影对克莉丝汀的挑逗,更看到了克莉丝汀与魅影间的牵系;那种幽暗的欲望是只有魅影能满足他的。而拉乌尔本人,则代表了一切理性的'选择。社会上追求的身份财富外貌,乃至勇敢多情,他都具备了。他是一个符合理性的社会期待的好丈夫。作为初探感情世界的少女,在危险性感的欲望前低头还是在理性面前臣服,其实已经有无数的作品诠释过这个主题,这部影片也没什么太大的新意。

歌剧魅影的观后感拉拉杂杂写了这么多,但是我在其中除了爱情大戏以外,并没有看到所谓“不可调和的矛盾,必然出现的悲剧”。如果非要问我这是谁的悲剧,我想我只能说,三个人各得其所,其实无所谓悲剧。也许有人会说魅影情有可原。笑话,柯南动画片里的罪犯,各个情有可原,所谓存在即为合理,如是完全不合情理,又如何会发生。但选择是自己做的,选了,就不在无辜。所以,我在这部电影完结的时候,再一次觉得,不过是各得其所罢了。

歌剧魅影观后感两千字

【第4篇】电影活着观后感两千字

电影活着观后感两千字1

合上书本已是深夜,闭上眼睛,冥思、遐想。《活着》这部小说中的主人公福贵一生的命运在脑海深处层层涌现,撞击着藏在深处的灵魂,《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他们相互感激,同时也相互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同时还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在讲述主人公富贵如何承受生活巨大苦难时,也令我从中深受启发。

福贵年轻时贪图享乐,以致倾家荡产,父亲不久便被气死,母亲也相继离世,原以为命运到这里便会有一些的好转,但往往事与愿违,几年平静生活过后,接踵而来的是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外孙的相继死去。最后,只剩得福贵与一头老牛在世上相依为命。那么多的灾难都一一发生在福贵与他的家庭身上,但当厄运来临时,福贵并没有自哀自怜,只是在稍许的麻木后,又开始迎接生活的挑战,以一己之力承担着照顾这个破败家庭的重担,他始终没有放弃生命的想法,即使在这个世上他仅有一头牛,几亩田与破茅房。所以当这部沉重的小说结尾时,我沉沉的感受到活着的意志,是福贵身上唯一不能被剥夺走的东西。

我已经被这坚强的意志所打动,我明白了无论遇上多大的困难,只要有一颗坚强、乐观的心,世上没有迈不过的坎。每次深陷困境时,只要想起有一位老人在世上仅与一头牛相依为命,但他那活着的意志超乎于常人,我们更会精神抖擞,充满这斗志。

《活着》以简单的美丽和朴素的力量,召唤着我不断前行。有人会认为福贵的一生是苦熬的一生,但对于福贵自己,我相信他感受到了幸福。

《活着》体现了一个简单而又深刻的道理:人不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

电影活着观后感两千字2

书香流淌在生命的河流中,书的影子也一直存在于我的记忆中。从小时候开始,我就被一本本童话书充斥得满满的,书上那些栩栩如生的形象成了我最好的伙伴,白雪公主、卖火柴的小女孩、睡美人、丑小鸭、都是我的好朋友。童话那些中幸福快乐的结局使我幼稚的心灵中充满了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与向往,也促使着我从书中汲取更多的知识,而我一直也没有停下读书的脚步。

这个暑假我读了余华的《活着》,感触颇深,在书中,福贵的生活蜂拥而来的真实都在诉说着丑恶与阴险,在大时代背景的社会变革下,福贵和他的家庭遭受了许多磨难,最后亲人都离他而去,只剩下他和一头老牛。福贵的生活是悲惨的,他见证着每一个亲人的死去,这个世界是不公平的,他夺走了福贵所有的依靠,但福贵仍友好的对待这个世界,坚持着对这个世界的信任而活着……

“活着”这个词语在我心中充满了力量,人是为活着而活着,我们在活着的过程中经历着无数的故事,不论不是好的坏的都需要我们用心去对待,这是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我们既然承担起这个责任,就应该竭尽全力去克服生命中的挫折,把生命变成最好的模样。我清醒的知道,活着本身就很艰难,但我们必须艰难的活着,正是因为艰难,活着才更有深刻的意义,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活着》中福贵“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更加映衬了活着的意义。故事结尾只有一头老牛陪伴的福贵是一位英雄,活着的意志在他的身上熠熠闪光,坚定的信念象征着他不屈的灵魂。

回首读书的日子,我忍不住怦然心动,一路走来,山高水长,每当翻开书卷,总会有一种绵软的情感萦绕在心头,思绪万千,卷卷都积满深情,行云流水的语句,真挚动人的情感,像花瓣绽放在春阳中,有书的日子,充实,快乐,振奋,青春的本色在书香的温润中闪光. 读一本好书,与书为友,潜移默化,见证着崇高灵魂的再现,顷刻唤醒心灵,豁然开朗,仿佛有光在前方指引.再次拿起这本《活着》,书页间仿佛仍存留着我指尖的温度,我闭上眼睛,黑暗中的我正飞向那片明亮的书海……

电影活着观后感两千字3

余华是当代作家中先锋派的代表人物,我以前读过他的两部作品:《在细雨中呐喊》《兄弟》,印象深刻。《在细雨中呐喊》是余华的处女作,取材日常生活,但因为关注少年成长中的隐秘,对人性做了多角度细腻的描写,使人过目难忘。《兄弟》直面改革开放后人在金钱至上观念的冲击下,伦理与道德的崩溃,赤裸裸的白描反映的却是血淋淋的现实。那两部作品虽为同一个作家创作,但风格迥异,感觉余华在不断探索小说表现手法,他基本做到了不重复别人,也不重复自己。

《活着》是一部有别于《在细雨中呐喊》与《兄弟》的长篇,小说通过一个农民悲惨、坎坷的一生,反映了近一个世纪以来底层农民的悲苦生活。与《在细雨中呐喊》那种浓稠而细腻的描写不同,与《兄弟》中那种坚硬赤裸的文字风格不同,《活着》的表现手法是传统的,小说通过一个老农的讲述,反映新中国建国前后老百姓生活的变化,是一个时代一代人生活的缩影。

《在细雨中呐喊》以艺术创作手法的革新让人记住细节,产生深刻的体验。《活着》以主题取胜,富贵老人的一生就像大海里的小船,总是无法把握自己的命运,他们被时代的大潮冲击着任意前行,他青年浪荡不羁,嫖、赌样样俱全,赌博输尽了家产,被国民党军队拉了壮丁,在战场上九死一生,活着回到家乡。至此,他的悲惨命运才开了个头。一对儿女先后死亡,妻子病死,就连他那残疾的女婿也以非正常死亡终结生命,与他相依为命的外孙不到十岁,却被他煮的豆子吃得撑死……家破了人亡了,富贵还活着。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年,陪伴他的是一头老黄牛。

余华是一位狠毒的作家,他在《活着》中把个体生命所能遭受的各种考验与灾难全部加在富贵身上,展现了生命的柔韧与顽强。父母给孩子起名寄予了希望,然而,“富贵”这个人一生却与富与贵毫不沾边。

电影活着观后感两千字4

面对死亡,最痛苦的不是离去的人,而是被迫承受这一切的生者——他们不仅肩上多了一份责任,而且身边少了一个一同承担的人。

福贵正是这样一个可悲的生者,他的一生其实是几万万人的缩影,中国近百年来经历的所有苦难都在他身上清晰地投射出来,他有着传奇般的人生,但你绝对不会希望拥有那样的传奇。

福贵当年是个二世祖,每日挥霍家里的积蓄,不知哪修来的福气讨了个贤惠的好老婆,是米行的千金,可福贵依旧吃喝嫖赌,不仅输光了家产,还气死了爹,老婆连同肚子里的孩子也被娘家接走了,只剩下他和年老的娘、年幼的女儿凤霞相依,这时的福贵才第一次体会到了生活的艰辛,万幸的是,家珍在产下福贵的第二子之后带着儿子有庆回到了他身边。然而福无双至,祸不单行。福贵在为病重的母亲抓药的途中被国民党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聋哑,儿子虽机灵活泼,后来也因为县长夫人输血而意外死去。

之后福贵经历--、大跃进、自然灾害,凤霞和其丈夫先后死去,凤霞产下的一子苦根也没有逃过命运的魔爪,最后只剩下福贵一个人,和一头与他同名的牛作伴,其中寓意深远,颇有些孑然一身的萧瑟。夕阳的余晖里,已然垂暮的老人驾着牛渐远,沙哑的歌声在土地的尽头缓缓升起——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合上这本沉重的蓝皮书,泪已湿眼眶,让我感慨万千的不止是主人公经历的种.种悲惨,更因为他经历了这么多,却依然卑微地活下来,他所承担的已远远超出普通人能够想象的范围。

面对死亡,最痛苦的不是离去的人,而是被迫承受这一切的生者——他们不仅肩上多了一份责任,而且身边少了一个一同承担的人。但是,正因为如此,生者才要更坚定地生活,那是因为他们背负的,不仅仅是自己的明天。

电影活着观后感两千字

【第5篇】平凡的世界电视两千字观后感

平凡的世界电视两千字观后感1

今天,怀着跌宕起伏的心情,读完了《平凡的世界》。

《平凡的世界 》主要围绕老汉孙玉厚的贫困生活以及一家人的经济展开叙述。其中,还折射出了当时社会的状况,贫穷的人,即使再怎么努力,也不如富家子弟走官路顺当、直接。

我最喜欢的还是孙少平的吃苦耐劳,他可以在工地给别人扛石头,空着手在煤矿井下赢得了班长的好名声,他的生活好似在冰天雪地之中,但小霞的出现温暖了他的内心,但很快,小霞这点光便消失了,给少平留下了无限悲痛,但少平还是从不幸中走了出来。虽说他活得艰苦,但这样的生活还是有价值的,过自己想要的生活,给自己拓一条向前的路。

但虽说如此,少安没有太高的文化水平,依然比少平过得好,把砖厂办得红红火火的,利润滚滚来,还建起了房子,弄得漂漂亮亮的,也不用像少平那样过着几乎于牛马的生活。其实,若论财路的话,少平文化虽高,但较之少安却失败得多。

润叶与少平是一个悲剧,但悲剧的本身,还是出身。当时的社会从不去评定一个人的能力,素养知识,就像少平一样,明明凭自己便可在官场上混得如鱼得水,步步高升,但因不再官家出身,搞得如此落魄。田福堂,一个没眼光的人,使他的女儿带着不幸与悲痛,嫁给了一个并不爱的人——李向前。俗话说的好:强扭的瓜不甜。润叶的婚姻,没有一丝甜蜜,尽是苦涩。直到几年后的大事,她才和李向前完全融合,不再厌恶、排斥。

读完了《平凡的世界》,我更明白了世事的艰辛与苦痛。你不努力,将来定沦落为于厚那样的人,过着艰苦与不顺的人生,被生活排斥在外。当然,现在的社会较之以前还是挺安定的,没有旧社会的混乱与不公平,只要我努力,我相信,许多少平类的人,一定会脱颖而出的。

《平凡的世界》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使我懂得了一些人事艰辛,略懂了世事。

平凡的世界电视两千字观后感2

每一个平凡的人都以一个不为人知的不平凡的世界,每个平静背后都有激情澎湃,无声有时胜有声。

读完《平凡的世界》后,我感到了自己的微不足道,曾经的抱怨、愤世不公是多么的幼稚。与主人公的经历比起来,我们是多么渺小,从小学一路走来,没有经历什么挫折,而我们称道的是考试失败,情绪失落等等,与少安、少平相比较我们又算什么呢?相信自己能飞!这是读完这本书后,我的第一个感受。在这部被誉为“第一部全景式描写中国当代城乡生活的长篇小说”的巨着中,作者围绕着主人公孙少安与孙少平兄弟俩在这个平凡的世界中不断超越自身的局限,最终获得生活上的成功,谱写了一曲充满活力的生命之歌,向人们揭示了人生的自强与自信、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并以一幕幕催人泪下的苦难所展示出的人物的顽强坚韧的信念告诉人们:苦难与挫折只是个躯壳,真正广阔的生活意义在于我们对生活理想所持的生生不息的虔诚与热情中所体现的坚强的信念“相信自己能飞!”

少安与少平两兄弟同为黄土地的儿子,在“平凡的世界”中,他们以各自不同的方式探索人生。不向命运妥协,他们相信自己的双手可能改变命运。他们在一次次苦难中得到锤炼与升华,表现出当代农民的顽强与坚韧。小说广泛涉及了农村生活的各个方面,生动地记录了农村生活的巨大变化。它表达了昂首向上的奋发精神,展示了人的自尊、自强与自信。

没有一条小船不是经过风暴而顺利抵达港湾的。孙少安的成功亦不例外,在实现“飞”的壮举与体现自身价值的过程中,他也曾遭遇到不断的挫折和打击。为了扩大社员自留地,他曾被当作“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典型来批判;曾为尝试着进行承包责任制的改革而遭到县委的严厉批评;最为残酷的是在第一次扩大砖厂时,因高薪聘来的烧砖师是骗子的缘故,他的砖全部被烧砸了。无力归还贷款,也付不出村中帮忙劳力的工资,那时,他就像一只被风暴打断翅膀的小鸟在冷风中簌簌地颤抖着。

真、善、美,永远是人们所追求的至高境界。书中的一个个主要人物,那么的真实,那么的善良。然而,人物的结局总令人伤怀,几乎没有一个结局是完美的:孙少安干出了点名堂,他贤惠的妻子却劳累至喷血;天润叶终于明白了李向前对她的一往情深,毅然与之结合,可向前却已是残废。孙少平以他独有的人格力量赢得了地位悬殊的田晓霞的爱,可田晓霞却再也回不到他的身边;润生义无反顾地与郝红梅结合,可她毕竟还带来孩子;金波呢,还不知道要追寻那梦中女子到何时。这一切的一切,总令人有些惋惜。特别是少平与晓霞,地位相差那么多,却能够心心相印,都愿他们会有个完满的结局,可作者路遥偏偏那么残忍!我有些明白:

我们心理上总不愿去接受悲剧,所以很多作品多以大团圆结局。然而,生活中是没有完美的。而正是这不完美,才是更能打动人的一种美。维纳斯正因为断臂才显得更美,把这种美称为残缺的美。正是书中人物结局如此安排,真、善、美的统一,使读者唏嘘不已。

我们应该相信:“火把虽然下垂,火舌却一直向上燃烧。”

平凡的世界电视两千字观后感3

读完了《平凡的世界》我有很多感触。

《平凡的世界》是作家路遥的作品,这部书激励了无数青年,让无数人重燃对生活的希望。它主要讲了孙少平一家艰苦奋斗的经历,其中的一个个人物活灵活现。例如永不服输的少平少安两兄弟、善解人意的润叶、爱议论别人的侯玉英等等等等。

这部书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它情节的跌宕起伏,书中的一字一句都牵动着我们的心,读到最后更是令人感动,从书中不难看出作者路遥为此书做下了许多的生活积累,此书最令人振奋的便是两兄弟的奋斗历程,两人家境并不富裕,甚至是出奇的贫困,可他们没有放弃自己,而是与生命做起了斗争,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自己的命运,改变自己的生活。

另外,还有他们的爱情,少安因为家境贫寒又要供弟弟妹妹上学,不得不放弃了自己的学业,同时也放弃了和润叶的爱情,当润叶再次向少安说明自己的心意是,少安明明喜欢着润叶,可是为了润叶的生活,他放弃了这份爱,这是多么伟大的品质,多么让人感动。

从中我们可以学到很多道理:比如坚持、努力、适当的放弃、忍耐。

我推荐大家都去读一读这本书,它会让我们更好地面对生活,面对压力,面对困难。

平凡的世界电视两千字观后感4

《平凡的世界》,这书名实在是起得太好了,有一种洗尽铅华,尘埃落尽的感觉,是一个有着丰富的人生经历的人,在经受了各种苦难的折磨之后,回头再望来时路的时候,所表现出的一种宽容。想当初选择读这本书,也是被这书名所吸引。

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不得不一次次地停下来,慨叹书名的妙处,同时也不停地问自己,究竟什么是平凡?什么是伟大?什么是生活?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这才是生活。戏台上的情节是浓缩的,天上一天,人间一年,所以才有那么紧凑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琐碎的矛盾纠葛,你牵着我,我绊着你,剪不断,理还乱,欲说还休,这才是生活。大起大落,大喜大悲,铭心的爱,刻骨的恨,当然存在,但普通人遇到的几率又有多大呢?属于饮食男女的,不过是些筋头马脑,说来无聊,但却缠绕。有喜怒哀乐,有爱恨情仇,有凌云壮志,也有颓唐消沉,这才是活生生的人,这才是生活。百折不挠,愈战愈勇,山崩地裂不皱眉,那是神话中的英雄;现实中,纵然是强者,也难免苦痛,难免挣扎,难免有“弯”的时候,但弯而不折,生活需要的就是一个“韧”字。

所有的少年时代,总有年轻气盛、目空一切的一面。心中有着太多地愿望要实现,对自己的人生有着太多的期许。少年心思当拿云啊!尽管肤浅,尽管狂妄,但毕竟有豪情。而现在,《平凡的世界》让我从空中回到了地面,知道了脚踏实地,知道了平凡中的伟大。

当然,这样说并不意味着我将从此成为一个收起锋芒的中庸的人,我是一个手中有着大把青春年华的年轻人,处在我这样的一个年纪,应该是努力奋发的,应该像少平那样不向任何困难低头。再想路遥写作这本书,也不是在他的年轻岁月,而是在经历了大起大落的40多岁。

我想读了《平凡的世界》,最大的收获就是,让我能够认识到平凡的人的平凡的生活是最伟大的,能够让我在努力奋斗的同时提醒自己保持一颗平凡的心。

但愿自己在今后的人生岁月中,不管是失意落魄,还是辉煌兴奋的时候,都能够想起路遥,想起《平凡的世界》。

平凡的世界电视两千字观后感5

《平凡的世界》这是我最近在朋友家借到的书,原本只是因为好奇的驱使借来这本《平凡的世界》,却被这本书给深深的吸引了,我花了两天两夜,才把这本书看完。

孙少平是幸福的,因为有田晓霞的出现。即使他们最终不能到一起,他们都是幸福的。这也是孙少平平凡生活中的不平凡一点,他遇到了田晓霞。然而,现实生活中能有多少人能找到自己的真爱呢?对于很多人来说,孙少平的爱情是让人羡慕的。少安是平凡世界里面写的最成功的人物,我是这么认为的。真的是把人物形象刻画到了极致。我甚至感觉少安就是身边的某一位人。他小时候因为无钱读书而退学,他与润叶的爱情是那么的让人惋惜。是的,没有浪漫。少安,他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家。对于家他没有一点点的自私。为了家里能够维持下去,他放弃了润叶。尽管书中说他对润叶是一种兄妹之情,但是我们不会忘记他接到润叶给他告白信时他的那种喜悦,甚至抓狂。

润叶这么好的人,少安没有理由不喜欢。只是我们的少安责任心太强,他在潜意识李认为自己给不了爱人幸福,因此他不敢去谈爱情。他只有婚姻,没有爱情。他的老婆必须是能够与他一起撑起这个家的。再说到少安的事业,可以这么说,少安是一个很精明很勤劳并且思想很先进的人。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能够发家致富并不超出我们的意料,他的经历却是几经坎坷,几度起伏。多么的现实啊,付出才会收获。有得当然有失,事业上如日中天时他的妻子却病入膏肓。这又是平凡的世界一大绝笔。

关于少平,我认为他们的爱情有点不平凡,有点牵强。如果说他们有缘分,那么他们谈恋爱也说得过去。但是感觉总有点别扭,对于少安来说,他也必须舍弃点什么。之前,少平说他的理想是到一个没人的地方苦役,当晓霞来到矿井找到他后少平对晓霞说:他要报考局里办的煤炭技术学校,准备重新学习数理化,以便参加考试。他为什么在这个时候迫切的说出他的计划。我想他在潜意识里也为他们之间的这种关系感到担忧,他迫切的想缩短他们之间的距离。为此,他不得不对他的理想做出妥协。到最后,晓霞牺牲后,他还是去重拾他的理想了。

书中还有一人,跟少安一样,我非常的喜爱,那就是我们可爱的润叶。为什么我会喜欢她呢?因为他的善良,还有他的坚强。润叶与少安不能在一起不是他们的错,是这个时代的错误。润叶相对来说更加的积极,她是主动示爱的,可是结果让他措手不及。她难以接受,润叶对感情是极为专一的,这也决定了她注定要承受痛苦。她很平凡,在少安结婚后她失去了最后一道防线,在长辈们的压力下,她冲动的屈服了一次。可是之后她再也没有屈服过,她并没有接受他的丈夫。直到李向前失去双腿,她的大爱无私终于得到了完美的体现。真正的大爱无私啊!令人钦佩。如果在一个好一点的时代,他与少安就是天生一对,他们将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看完平凡的世界,我的心情无法平静,平凡的世界里演绎的都是些平凡的事情,而正是这些平凡的事情,带给我们不平凡的感受。

平凡的世界电视两千字观后感

【第6篇】西游记两千字观后感

西游记两千字观后感1

终于把西游记看完了。这本书我看了很长时间,从暑假一直看到现在。看的这么慢的原因,一是我看的是原版,有87万字,而且带着文言文,看起来有点累;二是我看的断断续续,中间又看了不少其他书。老爸为此发过好几次火,觉得我也太不重视四大名著了。看完西游记,捧着厚厚的书,觉得很有成就感。

吴承恩真了不起,他为中国乃至世界的人们留下了一本千古名著。如果没有西游记,中国的文化会失去多少魅力呀,我们小朋友会失去多少欢笑呀。

唐僧师徒四人为了去西天拳,一路跋山涉水,斩妖除魔,花费了十四年,历尽千难万险,终于取得了真经。他们虽然遇到了种.种困难,但终于坚持到底,取得了胜利。拳那么辛苦,他们还是完成了,我们在生活中也有许多难事,但只要像他们一样不懈努力,总会成功的。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呀。

我来说说唐僧师徒给我的印象。唐僧这个人目标明确,一心想着去西天拳,不管有多大困难,不管是美色诱惑还是荣华富贵,都不能动摇他拳的决心。但他辨别真假的本领太差,经常不听孙悟空劝,把妖怪当好人,最后差点被吃掉。不过,唐僧的运气实在是太好了,每次被捉住,妖怪要么想着请客,要么想把另外三人抓全了再吃,最后什么也没吃着。要是我是妖怪,早就一口把唐僧吃掉了。还有,我有一个疑惑,唐僧肉真能延年益寿吗?既然没人吃过,这个结论是谁得出来的呢?

孙悟空是个英雄好汉,可谓智勇双全,一路保护唐僧西天拳,立下了汗马功劳,没有他,拳是寸步难行。不过,我翻开书细细品味,发现孙悟空自身的本领并不是超级厉害,常常遇到妖怪就没办法。但他人缘不错,很会搬救兵。每次遇到厉害的妖精,就去请菩萨帮忙,实在不行再请如来佛亲自出动。孙悟空很喜欢捉弄猪八戒,他最爱看师弟出丑,猪八戒无可奈何,就常常挑拨师傅和孙悟空的关系,弄得孙悟空又得受“紧箍咒”的痛。

猪八戒最大的特点就是贪吃,他的胃口不是一般的大,在人家寺庙里用斋,一口就吞了几十碗饭,还要笼满两袖子馒头才肯上路,要是供他一月,寺庙大概就破产了。猪八戒长相不是一般的丑,人见人怕,他说以前在高老庄的时候,一次能吓死十来个人呢!不过,丑八戒在我们的心目中却是非常的可爱,这是因为猪八戒性格上有好多缺点,反而让我们觉得亲切、有趣。

沙和尚能吃苦耐劳,拳的一路上,都是他挑的重担子。打妖怪时,沙和尚一般都是留下来保护师傅的,只有缺人手的时候才会去帮忙,但沙和尚的武艺也不差,好歹也是卷帘大将嘛。沙和尚在这次拳途中,并没有孙悟空、猪八戒那么重要,但也缺不了他。

白龙马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角色。如果是平常的马,根本吃不消这样的长途跋涉,只有他才能担此重任。有一回,孙悟空被师傅赶到花果山去了,猪八戒和沙和尚也被抓了。白龙马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变做倒酒的侍女,趁机刺杀妖王,可惜没有成功,还受了伤,白龙马在危难之时奋不顾身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

看完西游记原著,爸爸推荐我看一本书——话说西游,这是一位叫张国风的大学教授写的西游记读后感,写了整整一本书呢,我也要好好研究研究人家是怎么评论西游记的。

西游记两千字观后感2

《西游记》这本小说出于吴承恩的笔下,是我国著名的长篇神魔小说。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孙悟空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一路上降妖伏魔,扫除障碍的故事。虽然,在途中孙悟空和唐僧二人经常言语不和,令我影响最深的便是“三打白骨精”时,白骨精屡次化作人来欺骗唐僧,而唐僧也屡次上当受骗。因此,孙悟空每次打死白骨精时,都被唐僧责怪,但即便是这样,最后他们依然成功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走完了取经之路。

孙悟空是个武功高强、法力极高、拥有火眼金睛的一只猴子,它最初是从石头蹦出来的,可谓是天生地长。但它没被收服前可是只顽劣的候子呢!在花果山水帘洞做山大王。它时不时会被唐僧错怪,尤其是在取经的途中,许多妖怪化身成人,但每次能被孙悟空识别出时,唐僧就是不相信,而屡次到了后来,都是孙悟空救出了唐僧。

而唐僧是一位以慈悲为怀的人,但他有时也会被妖怪所骗,陷入妖怪的陷阱之中。这也同时表露出了他有时也会善恶不分的软弱性和不坚定性。

猪八戒则是个贪吃鬼,有时又好美色,多次被美色所迷惑,亏他以前还是天蓬元帅呢!而他正是因为好美色被打入凡间,做了个妖怪,上天想历练历练他,发掘他内心善良勇敢的一面,所以才安排在唐僧名下,帮助师哥孙悟空斩妖除魔,屡建奇功。

我们的沙和尚是个老实人。虽然以前也是个妖怪,但现在不也改邪归正了吗?和大哥、二哥一块保护师傅西天拜佛求经。

这本书为我们讲述了一个聪敏机智的孙悟空,一位慈悲、善良的唐僧,一个贪吃、好美色的猪八戒和一位耿直忠厚的沙和尚。

《西游记》这本书的描写充满了幽默和风趣。它的结构奇特,大胆的想象,情节无比地生动,无比地夸张。是一部我国古代浪漫主义的杰作,我百看不厌。

西游记两千字观后感3

小时候,最喜欢看电视里的.《西游记》,看了几乎不下十遍,至今还爱看,这个寒假,我看了吴承恩写的《西游记》,不觉感叹万分! 漫漫长路,多年跋涉,师徒四人历尽九九八十一难,去西天取经,为的是普度众生。

在《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了,他有七十二变化。在西天取经路上,悟空付出了很多,他不仅本领高强,而且机智聪明,随机应变。当师傅落入敌手,他总是与敌人周旋,其中的坎坷都一一化解,是当之无愧的大英雄。

尽管猪八戒给大家的印象不太好,但我还是要为声“冤”,首先是错投了猪胎,变得人不人,猪不猪的,到哪都吓人,尽管老猪本性贪婪好色,但他在西天取经路上帮助悟空降妖除怪,出了不少力,他吃苦耐劳,善良正直(有时还爱贪点小便宜)。

在西天取经路上,沙僧肩挑旦扛的身影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路上,他无微不至地照顾师傅,陪师傅打坐念经,任劳任怨。

唐三藏是取经人的核心,本着一颗慈悲之心,他经历了14年,风餐露宿,任何磨难都无法打倒他西天取经的决心。

唐僧师徒不畏千辛万苦,历经种磨难依旧不放弃,直到取得真经。

奔流的河,如果没有暗礁的阻挡,就无法激起迷人的浪花;羽毛丰满的小鹰,如果没有暴风雨的搏击,就无法实现展翅高飞的自由;人的一生,注定要经历风雨的洗礼,才能“长大”。

人生就像五味瓶:酸、甜、苦、辣、咸,而苦就是磨难的滋味,只有品尝过“苦”,享受“甜”时,才更有滋味,只有品尝了人生五味,什么才更有意义。

西游记两千字观后感4

读了明代作家吴承恩的《西游记》,受益匪浅。小说中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孙悟空,他的本领大得很,会七十二般变化,一个筋斗便是十万八千里,善使一支可长可短可大可小威力无穷的金箍棒,尤其令人羡慕的是他有一双火眼金睛,识别妖魔鬼怪,易如反掌。

在小说第二十七回《尸魔三戏唐三藏,圣僧恨逐美猴王》里,孙悟空火眼金睛的功能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为吃唐僧肉长生不老,白骨精千方百计接近并迷惑唐僧:第一次变作“月貌花容的女儿”,径奔唐僧;第二次变作年满八旬的“老妇人”,一步一声的哭着走来;第三次变作一个白发苍髯的“老公公”,路都走不动了还念经。三般变化,加上花言巧语,哄得唐僧善恶不分赏罚不明,那猪八戒更是神魂颠倒丑态百出,却难瞒孙悟空的火眼金睛,最终“棍起处,打倒妖魔”,“断了灵光”。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观察事物必须要透过现象看本质,而不要被事物的表象所迷惑。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并不是天生的,而是在太上老君的八卦炉里炼出来的。我们要想拥有孙悟空那样的火眼金睛,也必须在现实生活这座大熔炉里磨炼自我,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这样才能防患于未然,立于不败之地。

西游记两千字观后感5

《西游记》是古代著名长篇神魔小说,四大名著的其中之一,是众人最喜爱的一部名著,《西游记》的作者是明代吴承恩先生。它里面的故事资料精彩,常常叫人爱不释手。

《西游记》中有四位取经人,他们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唐僧是个和尚,会念经,是个善良的人。

叫大师兄的是孙悟空,又名美猴王、齐天大圣。他本领高强,神通广大,是当年女娲补天后从石头里蹦出来的一只猴子,他也是当年大闹天宫的美猴王,后被如来佛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后唐僧西天取经时,走过五行山救了孙悟空,经观音菩萨点拨,拜唐僧为师,同往西天取经。孙悟空手拿当时大禹治水时留下的一根定海神针为兵器。是唐僧西天取经时的第一个徒弟。经过许多年的努力,学会了许多法术,七十二变、火眼金睛、筋斗云等等。

二徒弟是猪八戒原是天宫的天蓬元帅,后下界误投猪胎,是个好吃懒做的人,喜欢耍小聪明。兵器是九齿钉耙,会三十六种变化。唐僧在高老庄收猪八戒为徒弟。

沙僧是一个忠臣、老实的和尚是天宫的卷帘大将,在蟠桃会上摔碎天宫的琉璃盏,惹怒王母娘娘而下界,在流沙河为妖,兵器是降妖杖,平时用来挑担。

师徒四人在西天取经时最大的困难是牛魔王一家,分别是红孩儿三味真火的考验、火焰山三借芭蕉扇。也有许多妖精有一些法宝,比如金角大王、银角大王等等。

他们互相取长补短,在西天取经的路上克服了重重困难和挫折,师徒四人陷入困难时,孙悟空常常上天请求各位神仙帮忙他们。

此刻我明白了,为了寻找、追求、实现一个完美的梦想和目标,为了完成一项伟大的事业,必然会遇上或多或少的、或大或小的、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挫折,必须去顽强地战胜这些困难,克服这些挫折。

《西游记》还被人们排编成电视剧,各种电脑游戏等等,人们从古至今都喜爱《西游记》,此刻更是爱不释手了。

《西游记》真是一本让人回味无穷的好书!

西游记观看感悟

西游记两千字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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