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政治建警心得体会怎么写好?本文精选了3篇优秀的政治建警警察心得体会范文,都是标准的书写参考模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政治建警心得体会,仅供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政治建警从严治警心得体会 (精选)
站在执法一线的警察是法治的前哨,通过每一起或大或小的执法案件,代表着法治在“街头巷尾”的形象
就在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前夕,公安部发布了《______人民警察法》(修订草案稿),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相较仅有52条的现行警察法,草案内容大幅增加,达109条。制定于1995年的警察法,在2022年已经修订过一次。时隔4年又提出大修,足见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依法治警、从严治警在制度建设上步入快车道。
执法是法治的重要环节,警察执法效果如何,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心目中的法治形象。xxx___提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司法改革的应有之义。今年9月,___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文件提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如果说司法是法治的殿堂,是在肃穆的法庭上以冷静和理性寻求公平正义,那么站在执法一线的警察则是法治的前哨,通过每一起或大或小的执法案件,代表着法治在“街头巷尾”的形象。相对于居殿堂之高的司法,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的感受更深,因为“街头巷尾”才是他们最常与法律相遇的地方。一些人可能从未进过法院,但或多或少都与警察打过交道。所以,警察执法所体现出的“街头法治”形象,实际上更容易影响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感知。
正因为警察执法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性,此次的警察法草案稿更加强调规范和监督警察的行为,用了1/幅规定了警察在履行职责中的规范。需要看到,近年来,在“警察踩头发事件”等案例中,少数警察因执法不规范引发公众质疑,乃至引发舆论漩涡,给法治形象造成了伤害。草案稿将规范和监督警察职责作为立法宗旨,可以说切中肯綮。执法规范化就是执法的自我约束。这并不意味着削弱执法力量,相反,就像只有最自律的军队才具有最强的战斗力一样,只有执法最规范、最自律的执法队伍,才能提升权威和公信力。具有权威和公信的执法力量,执法时往往事半功倍。
警察自律解决的不止是“乱作为”、滥用权力的问题,也包括如何防止警察不作为的问题。执法自律不是“畏缩执法”,冷静执法更不是“冷眼旁观”,警察“不作为”,和“乱作为”一样会损害自身公信力。因此,草案稿将现行法律第二章和第三章分别规定的“职权”“义务和纪律”合并为一章,统一规定为“职责与权力”。这种调整体现了警察权力和职责之间不可割裂的关系。对于警察来说,权力与职责是一体的。积极行使权力,履行法定职责,就是警察的内在职责。如果只将执法权理解为专断权力,则可能导致任意执法;如果只将执法权理解为义务负担,则可能懈怠执法。权力与职责相统一的警察执法形象,应该是不卑不亢、合理合法、积极规范地处置每一起案件。
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法治发展经验揭示,规范警察权力,树立“街头法治”形象,是构建法治大厦关键而艰难的一步。在“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我们既要重视一部部里程碑式的立法、一件件突破性的司法案件,借此搭建起中国法治大厦的框架,同时也不可忽视“街头巷尾”的法治“踏脚石”。公正严明的警察执法,是通往法治中国的“关键一公里”。
“政治建警从严治警”
【第2篇】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心得体会 从严治警政治建警心得体会
经国务院批准,由监察部、人社部、公安部联合公布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将于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纪律以及对违反纪律行为给予处分的部门规章。有网友将《纪律条令》的公布实施与另外一条事涉警方的新闻联系起来比较,即河北灵县公安局通过伪造拘留证,以抓人然后收取保候审保证金牟利。并认为“警察抓人牟利是对《纪律条令》的讽刺。”在我看来,恰恰相反,《纪律条令》是警察抓人牟利类似事件的“紧箍咒”。需要明确的是,警察抓人牟利这种损坏公民利益,破坏公安队伍形象的案例的确存在。正因为其存在,所以要直面问题,严肃调查,严格处理,最终给公民一本明白账。所以,才要制定《纪律条令》来惩戒、约束和监督执法行为人,杜绝类似事件发生。何况,从时间逻辑上来讲,警察抓人牟利事发在前,条令公布实施在后。我们常说,发现问题是能力,解决问题是政绩。
《纪律条令》公布实施之前,肯定经过了漫长的调研、起草、修正和审批等过程。而这个过程必然是深刻反思和剖析了公安队伍中当前存在的问题,以及一些典型案例。正是要去有效解决公安机关已经出现或潜在的问题,所以,才会开创性、系统性地起草这部条令。否则,《纪律条令》的公布就意味着挂空档,从严治警又何从谈起?我们应该感到欣慰的是,《纪律条令》不但设定了76种具体违法违纪行为,还分别规定了这些违法违纪行为应适用的处分。如第七条首先针对危害特别严重的行为设定了“高压线”,即凡是有第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拉起“高压线”,套上“紧箍咒”,既尊重了人民警察的职业特点和公安监督工作的实际,也体现了公安机关从严治警的刚性要求,非常实在,非常具体,值得期待。同样,我也想起了另一则新闻,5月7日,人民日报刊文诠释社会公正的三重涵义(分配公正、程序公正、司法公正)。文章指出,司法公正是实现社会公正的保障。我认为,人民警察作为司法公正的主要执行者之一,需要社会各界进行监督,也需要一部系统的部门规章来约束。
而此次《纪律条令》的另一看点就在于,这部规章由监察部、人社部和公安部联合制定并发布,且监察机关可调查下级公安机关领导人员。此举,既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又延伸了公安监督工作的触角,拓宽了监督领域,将避免警察问题公安内部解决,有效克服司法不公的问题。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的实施,将从根本上遏制警察抓人牟利这种公权力滥用的行为,进一步促进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执法行为的规范化,筑牢社会正义的坚强防线。
“从严治警教育整顿”
【第3篇】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心得体会1000字
按照《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精神及党章和系列党内法规,并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刻地自我剖析。现就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给予批评指正。
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在不讲政治不守规矩方面。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和路线、方针、政策上同___保持高度一致。但有时还不善于从国内国际的大背景下思考问题,对社会上的不良思潮作坚决斗争不够,对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讲得多、抓得少。
(二)在党性观念缺失方面。在重大问题上能够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在原则性的问题上敢说敢管、严格把关,但有时思想不够解放,开拓创新意识不强,但有时会觉得肩上的担子重了,怕干不好出问题,胆子变小了,工作中不敢迈大步子。
(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方面。本人从内心坚决拥护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和市委“八项规定”,并以此严格要求自己,切实转变作风。但在日常工作学习上浅尝辄止,专业知识储备还有待加强,业务、管理能力不强,创造性开展工作不够,如抓工作有时不够全面、重点轻面,沿用老办法,凭经验办事时有发生。
(四)在违反原则选人用人方面。在选人用人方面的渠道还不够宽阔。今后选拔任用干部中,要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条件,着重培养有能力、有担当的年轻干部,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和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五)在违反廉洁纪律方面。艰苦奋斗精神有所弱化,勤俭节约意识不够强烈,比如,虽然自己一贯倡导节约光荣、浪费可耻,对公款公物是节约的、爱惜的,但与我党提出的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要求相比,还是有一定差距。在自身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总想吃、穿、住、行方面变化的好一点。
二、产生问题的根源
(一)对理论学习缺乏深度认识。经常把学习当作软任务,把工作作为硬指标,出现了学习与工作脱节的现象。因工作忙而放松学习,学习缺乏系统性和经常性,学习的高度、深度、广度和力度不够的问题。
(二)自我要求有所放松。认为自己只要干好本职工作就行,有时甚至产生松劲的念头,满足于不出问题,创新意识淡化,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对工作要求不严。在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重大决策及企业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调查不多、研究不深、不够及时。时常只满足于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没有完全按照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去认真完成工作,具体工作上开会研究布臵的多,下去督查落实的少。
三、整改措施和今后努力方向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思想水平。要在进一步加强学习上下功夫。既要学习理论知识又要学习经典著作,把理论学习和经典著作的学习结合起来,相互借鉴,学以致用,进一步增强学习的自觉性、紧迫性和主动性,增强创新意识,紧密结合开发区的工作实际,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坚持不懈学习。通过学习,把握国家的大政方针,紧跟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进一步增强服务企业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解放思想,创造性地完成工作。今后,在工作中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为解决困难创造条件。树立开拓创新的思想,养成勤于思考的习惯,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对各项工作的落实要敢想敢干,积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监管与服务相结合。
(三)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工作。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严格执行开发区的议事规则和《定西经济开发区入区企业办事指南》中的办事流程,踏实肯干,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干字上,敢干,主动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会干,用端正的态度,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干工作。对于工作常怀敬畏之心,慎独慎微,不该干的坚决不干,经常保持清廉本色,这样才能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
“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