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法治理念教育学习心得体会怎么写好?本文精选了5篇优秀的法治理念教育教育心得体会范文,都是标准的书写参考模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法治理念教育学习心得体会,仅供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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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法治理念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为了真正搞好政法机关开展的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涵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学习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检察机关在学习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同时应首先理解掌握好四种关系。
一、理解掌握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
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党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党通过政策的法律化来实现自己的政治领导,同时法律是党通过国家政权贯彻党的政策的基本手段,党的政策被制定为法律,上升为国家意志,获得有力的实施保障。广大干警要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坚持政确的政治立场,有效地履行党和人民负予的神圣职责,是我们必须遵守的政治原则。一些西方国家极力鼓吹其司法体制的优越性。而且在国内也有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打着与国际法学界接轨的幌子,影射我国宪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的政治制度,质疑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这些思想上的错误认识无疑会对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和检察改革的稳步推进起到十分有害的影响。因此,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合理性和优越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保持清醒的头脑,是新时期、新形势下毫不动摇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社会主义政治方向,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不断推向前进的必然要求。
二、理解掌握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规范执法行为的关系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既是要提高检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还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解决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以此来衡量教育活动真正取得成效的标准。此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是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的一项重大举措。要将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着眼点放到如何端正执法理念的根本要求上,解决法律监督不到位,执法不规范、不文明、不公正、不廉洁,执法能力和办案质量不高等问题,而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归根到底就是一些干警的执法理念不科学、不端正。学习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检察机关一项长远性的政治任务,规范执法是检察机关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的一项长效机制,必须将两者有机结合并贯穿于检察规范化建设的始终,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提高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能力。
三、理解掌握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的关系
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是履行打击预防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依法打击职务犯罪,促进廉政建设的能力;正确处理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强化自身监督和制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要确保其能力真正成为广大检察干警的实际行动,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无疑起着重要的作用。因为如果没有正确科学的法治理念为指导,理想的法律制度也难以得以真正的贯彻实施,检察执法就失去方向和目标,提高执法能力建设也就成为无的之矢。而只有在检察工作中坚决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明确检察工作是在党的领导下立检为公、一心为民,是维护全社会的公平正义,是服务服从于党和国家大局,检察干警才能将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变为自觉的行动,才能通过检察权的依法履行正确行使人民赋予我们检察机关的执法权。
四、理解掌握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推进检察队伍建设不断发展的关系
队伍建设中要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旗帜鲜明的倡导'八荣',坚定地以'八荣八耻'作为检察干警立身从检的座右铭和最高道德纪律标准,加强'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建设。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并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队伍的选拔、作用、奖惩、培训等各项管理措施中,促进队伍建设的正规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于检察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也将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队伍的执法思想端正了、执法效率提高了、执法效果增强了,也必然意味着了其整体素质适应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加强队伍建设,真正解决好队伍的思想问题,才能保证检察干警树立先进、正确的执法指导思想和法治理念,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法本色,才能适应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因此说,学习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推动检察队伍不断发展的必然要求。
【第2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的心得体会
认真学习和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人民法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的一项重要任务。以同志为___的___,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一重大命题,这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
家的规律和党的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人民法院只有牢固树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能确保人民司法事业进一步健康发展,确保在司法工作中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才能增强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能力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才能提高法院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指导。人民法院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就是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人民法官的头脑,保证人民法院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政治本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是“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要通过深入的学习教育活动,全面准确地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要密切联系法院队伍的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教育广*法官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防止西方法治理念的负面影响,清除极左思想和封建残余思想,在思想上真正搞清应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防止什么。
从当前人民法院工作的实际来看,还存在一些与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司法为民的宗旨观念淡薄,特权思想较为严重。少数司法人员以管人者自居,“以法治民”思想严重,高高在上,在司法过程中要求服务对象为司法活动提出种种条件,满足司法机关和人员的工作需求,一味强调服务对象的对其服从服务,造成了司法活动中主仆地位颠倒。二是司法效率不高,审判质量较差。少数审判人员不负责任,办事拖拉,造成少数案件久拖不决,久执不结,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保护。有的审判人员不注重学习,专业素质较差,导致案件经常出现差错。三是服务大局意识不强,办案的社会效果不够好。有的办案人员就案办案,或偏离了法治的轨道,或忽视了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适应客观情况的变化,没有很好地考虑群众的诉求,没有做到与时俱进,导致办案社会效果不佳。四是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较为严重。地方保护主义、本位主义的执法观,损害了法制的统一。由于司法机关现行的人、财、物管理体制受制于地方,有的司法机关往往以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为重,在涉及重大经济利益的案件中争取管辖权,对一些执法难度大、无经济利益的案件又相互推诿,或者为“保护”本地企业及本系统部门不顾司法公正,偏袒一方当事人。五是执法不廉、司法不公的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少数审判人员办关系案、人情案,对当事人吃、拿、卡、要,严重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形象。
上述问题的存在虽然在形式上表现不同,但根源还是没有牢固树立正确科学的执法观,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一些司法人员的执法思想、执法观念产生混乱,执法工作出现偏差,严重阻碍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树立,制约和阻滞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步伐。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指导司法实践、推动司法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人民法院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必须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指导作用,在结合实际、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下工夫,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思想作风整顿活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同巩固和扩大保持***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使广*法官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紧密联系思想作风整顿活动的实际,牢牢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规范体系;要紧密联系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实际,确保人民法院改革向纵深推进,突破长期影响和制约法院工作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束缚和保障性困扰;要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及时解决人民群众通过诉讼途径表达的利益诉求,最大程度地维护全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具体而言,我们在司法活动中要始终做到“五个坚持”。
一是要坚持公正司法。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人民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正司法是对人民法院最根本的要求。党的十六大提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赋予了司法机关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最高人民法院 在2000年就明确提出“公正与效率”是21世纪人民法院工作的主题,把公正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首要价值目标。对此,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推进法官革命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提高广*法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保障公正司法的各种有效的监督防范机制。切实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管理,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和执法检查,严格落实执法
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加大公开审判力度,不断完善司法公开的内容,丰富司法公开的手段和形式,增强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以公开促公正。
二是要坚持为民司法。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去年,根据___的指示,人民法院确立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由此可见,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为此,要切实加强广*法官的思想教育,解决“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做到慎用权力,心系群众,把司法岗位作为为人民服务的平台,把司法活动作为保护和实现人民利益的途径,真正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要坚决克服和纠正司法领域的官僚主义作风,切实解决群众参与诉讼中遇到的困难和民事判决执行难问题。认真落实各种司法便民、利民、护民措施,实行上门立案、巡回审判、预约开庭、司法救助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制度,方便群众诉讼。要贯彻群众路线,实行专门机关与人民群众相结合,加强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熟悉民情、了解民意的作用,促进司法公正,真正做到“人民司法,司法为民”。
三是要坚持高效司法。司法公正不仅体现在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上,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体现在效率上。“迟到的正义也是不正义”。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司法不公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审判效率低,办案周期长。有的官司虽然打赢了,但由于拖的时间太长,当事人遭受的损失已无法弥补。因此,提高司法效率是当前审判工作的一项重中之重。要积极推进审判方式改革,建立和完善高效快捷的审判运行机制。加强案件审限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提高案件在审限内的结案速度。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建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缩短办案周期。
四是要坚持文明司法。党的十六大把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司法文明是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之一。弘扬司法文明,关键就是要做到文明司法,坚持法治与德治并重,自觉克服态度粗蛮、方法简单、居高临下的做法,以人道的、人性化的方式对待当事人和群众,充分体现法治的人文精神和司法的人文关怀,努力把人民法院建设成为“最讲理、最文明的地方”。要认真执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大力倡导司法礼仪,规范法官言行,切实做到严肃执法,热情服务。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多渠道、多形式接待上访群众和当事人,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严格执行纪律,做到依法执行,文明执行。坚持实行诉讼引导制度、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引导当事人和群众依法、有序诉讼。加大诉讼调解和执行和解力度,切实转变审判作风和工作作风,争取审判工作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是要坚持廉洁司法。司法不廉是导致司法不公的一个重要因素。人民法官作为公平与正义的化身,应该做到清正廉明,一尘不染,让人民满意,让群众信任。在当前形势下,加强法官廉政建设,纯洁法官队伍,提高人民法官和人民法院的社会公信度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形成法官对贪赃枉法行为不愿为、不必为、不敢为、不能为的激励、保障、惩处和制约机制。不断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主动接受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民主监督,严肃查处利用审判权、执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损害当事人利益、伤害人民群众感情的人和事。
【第3篇】优秀范文: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心得体会
执法为民最基本的要求是政法机关立足本职,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在当前形势下,政法机关全面践行执法为民理念,还要重点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在当前形势下,政法机关全面践行执法为民理念,还要重点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一)求真务实
求真务实就是立足实际,实事求是,扎实勤奋地工作,实实在在地为人民谋利益,对人民群众最具体、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要求,要给予最及时、最方便、最大程度的实现和满足。反映在实际工作中,要特别注意防止和杜绝各种形式的乱作为、不作为现象,这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个现实问题。乱作为主要是一些政法机关和干警漠视案件的客观事实,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实体规定,滥用执法权力。不作为往往表现为不勤政敬业,工作缺乏热情,有警不出、有案不立、案件久拖不决等现象,这实质上是漠视人民群众的疾苦,对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不予理睬。乱作为和不作为都有悖于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思想作风。全体政法干警要努力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使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切实保护。
(二)甘当公仆
政法干警作为人民公仆,最重要的是在工作中树立和强化服务意识,妥善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政法机关行使管理职责的根本目的是为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管理行为只是手段,而服务才是最终目的。对此,绝不能本末倒置。当然,也不能因倡导服务,就放松管理或不敢管理,对于越是关乎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利益、普遍利益的领域和事项,越是要严格管理、强化管理。
(三)文明执法
文明执法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政法工作的基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进步的表现,是政法机关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外在体现。
文明执法,就是要做到服务热情,多为群众提供便利,不给群众增加麻烦。文明执法,要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文明执法,还必须注意执法者的警容风纪。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印象和评价,往往来自对执法者本身的印象和评价。执法者举止文明,待人平和,仪容整洁,群众就会产生一种亲近感、信任感,每一位政法干警都应加强自身修养,既重视八小时以内的举止文明,也重视八小时以外的生活自律,真正树立起政法队伍文明之师的良好形象。
(四)清正廉洁
践行执法为民理念,政法干警必须清正廉洁,确保权为民所用,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不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执法为民理念是确保政法干警清正廉洁的思想基础。只有坚定地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并在工作、生活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才能在纷繁复杂的形势面前,1566范文网范文网经受住金钱、权力、人情和各种利益的考验和诱惑,确保清正廉洁,使自己永远配得上人民法官、人民检察官和人民警察的光荣称号
【第4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心得体会一
根据本单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从今年4月至年底相对集中时间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通过近一段时间的集中学习和自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大家对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认识,特别是对指导各自今后的司法实践更是不可或缺。通过近一段时间的学习,本人感到,学习全面、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
求和深刻内涵,对政法人员坚持并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实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科学有机的统一体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内容。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以同志为___的___,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并且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我国经济社会正经历着深刻的变革,政法队伍和政法工作必须适应现阶段形势需要,进一步明确执法指导思想,坚持用正确的思想武装干警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这对于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保持政法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必须坚持并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政法干警的头脑
从辩证角度看,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正处在难得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处在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的时期。人民内部矛盾以及由此引发的一些各类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尽快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妥善调处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利益纠纷,成为政法机关日益迫切的一项任务。社会管理、经济管理等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滋生和诱发违法犯罪的因素的客观存在,都提醒我们,政法机关防范、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任务长期而艰巨。与此同时,随着人民群众民主法治意识的不断提高,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求日益增强,对政法机关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明显增强,国际地位明显提高,人民生活明显改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我国社会各阶层的利益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在我国经济充满生机活力的同时,市场经济利益法则也影响着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在这种情况下,政法队伍难免受到影响。政法干警思想上的任何偏差和动摇,都可能使执法目标和方向发生错误,手中的执法权力都可能被错用和扭曲,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损失。
总体来说,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坚持不懈地狠抓队伍建设,政法队伍的总体素质不断提高,政法干警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也应当看到,政法队伍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甚至执法犯法的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往往与一些干警执法理念出现偏差有直接关系。应对新挑战、适应新要求,需要用科学、先进、正确的法治理念武装干警头脑。坚持并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我们的头脑既是正确的,也是十分必要的。
三、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正本清源需要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多年来,同国外法律制度和思想的接触,一方面使我们有效地借鉴吸收了其有益的部分,促进了我国立法和执法水平的提高。但另一方面,西方各种法治思想给我们的法治观念带来的消极影响也不可忽视。在执法实践中,有的简单套用西方的一些“法律术语”,造成执法思想和执法活动的混乱;有的片面崇尚西方的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不从我国国情出发,主张全盘照搬照用,甚至对一些建立在资本主义本质基础上的基本法律制度和思想,如“三权分立”、“政治中立”等,也丧失了起码的政治鉴别力。还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企图打着依法治国的幌子否定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打着司法改革的旗号否定社会主义制度,利用个案炒作诋毁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形象,企图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制造混乱和影响,以实现其政治图谋。
在警惕西方法治思想负面影响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左”的以及封建思想残余的影响依然存在。在政法队伍中,有的人改革创新意识不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有的人特权思想严重,群众观念和人权意识淡漠等。这些同样是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容的。
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不能掉以轻心。对政法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
需要正本清源,用正确的法治理念统一干警的执法思想,牢牢掌握政法领域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权,坚定不移地坚持我国政法工作的社会主义政治方向。
【第5篇】优秀范文:法院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心得体会
法院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心得体会
人民法官应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我院根据上级党委和法院的要求,继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之后,今年又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思想,提高为人民服务本领。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担负着打击敌人,保护人民和解决民事纠纷的职责,是人民心中解决纷争的最后一道希望所在,如何作一个合格的人民法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一个人民法官的基本要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在当代的延续和发展、创新。广****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要坚持和发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进一步牢固树立和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法治是人类社会经过长期探索和实践总结出来的治国理念,是人类的宝贵精神财富。作为一个有着五千年文明史的国家,在深刻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正在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阔步迈向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既要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法律文化传统,又要借鉴、吸收世界各国的先进法律文化。
司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特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确保审判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的客观需要。人民法院必须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坚持司法为民,必须把依法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范文top100“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归根到底都是为实现好、发展好、保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法院必须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正确运用手中权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近几年来,海南法院先后开展了“宗旨观教育”、“反特权、反霸权”职业道德教育、“专项整改”等专题教育活动,结合实际查摆问题,边整边改,引导法官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法官的宗旨观念和公仆意识明显增强,促进了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坚持司法为民,必须坚持“公正与效率”的人民法院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公正与效率是新世纪人民法院工作的不懈追求,也是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人民法院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秉公执法,及时高效地审理案件,既实现实体公正,又确保程序公正,坚持公正与效率并重,以公开促公正。要充分发挥惩治犯罪、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要充分运用司法手段化解社会矛盾,保障社会公平与正义,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接受监督,严格依法裁判,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和尊严。要不断强化司法审判的导向作用,通过公平正义的裁判,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学法、守法、用法,增强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规范公民的行为,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
坚持司法为民,必须积极运用和谐的方法化解矛盾纷争,加强****保障,推行人性化审判。“尊重和保障****”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客观要求,是人民群众意志的体现。要树立****保护意识,尊重和保障被告人、服刑人员以及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做到既依法打击罪犯,又依法保障****,既坚持严格司法,又防止滥用权力,既要宽严相济,又要罪刑相当,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要按照“当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充分发挥民事诉讼调解和执行和解的特殊作用,促进人际关系的和谐。坚持司法为民,必须落实司法便民利民措施,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海南的实际来看,要不断改进审判作风,把保护国家利益与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有机结合起来,把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坚决克服对当事人“冷、横、硬、推、烦”的衙门作风,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效率。